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文

发布时间:2016-11-01 16:24

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上世纪60—80年代,在保障农民健康、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文,供大家参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文范文一:浅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摘要】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广大农民的健康和利益密切相关,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宣传、管理、监督等方面归纳了目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对策分析。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建设 积极性 可持续发展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到2020年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建立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农村医疗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试点地区的实施,解决了农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健康状况,但该制度仍然存在某些不足,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般性分析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特点。一是在技术上借鉴了现代保险的原理和方法,对基金筹集,补偿模式和支付机制都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在经济发达,人口规模较大的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开始向社会保险的方向发展。二是合作医疗比较尊重群众的意愿,采用完全自愿的方式举办。三是有外来力量的参与和高校学者的研究。四是群众的参与程度不高,合作医疗发展缓慢。

2、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背景

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农村曾经广泛实行合作医疗制度,但在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使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在旧有农村合作医疗瓦解的情况下,自费医疗成了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形式。在农民增收缓慢、医疗费用猛涨的背景下,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普遍存在,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来满足健康要求。2002年11月,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

见》,提出逐步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争取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

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已达2729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8.14亿,参合率为91.5%,提前两年实现了中央提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开展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1、农民参合积极性低,自我保健意识薄弱

首先,原有合作医疗制度无政府参与,集体“空壳”使得农民全盘出资,报销=自费,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参与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的“起报点”、“最高补偿限额”、“报销比例”、“转诊程序”等词,短时期内农民无法充分理解,以致大部分农民都处于观望状态。其次,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期望过高,“大病统筹”原则使大多数住院人得不到多少实惠,这也让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受挫。最后,大部分农民缺乏风险意识,自我保健观念薄弱。他们存在着“小病能扛,大病没那容易恰巧碰到我”的侥幸心理,不想没病先交钱,尤其年轻人是最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的。 2、缺乏有力监督,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因此,长期以来缺乏民主监督的主动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没有配套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支撑,对服务提供者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缺乏基本制约能力,各种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即使少数地区设置了监督机构,也由于监督模式单一且极不固定,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低而成效不大。另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投诉及仲裁机制,医疗纠纷解决渠道有待加强。

3、管理成本过高,农民压力增大

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县为单位统一审核报销,统筹层次表面上很低,可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健康状况差异又大,县政府的组织管理能力跟不上,管理成本偏高。另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县设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在乡镇成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机构人员和办公经费都列入财政预算,极大地增加了县乡政府的财政负担,为了减轻压力,许多县乡政府将部分费用转嫁给卫生机构,而最终又将被循环转嫁给患者。

4、资金投入不足,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

据统计,2004年城镇人口约为3.97亿,平均每人享受相当于130元的政府医疗卫生服务;农村人口为8.66亿,平均每人享受相当于10.7元的政府医疗卫生服务,前者是后者的13倍。我国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危房率达3316% ,需要改造建设的乡(镇)卫生院达70%,60%的乡(镇)卫生院缺乏基本医疗设备,一些村级诊所只有诸如高压消毒锅、听诊器、血压计等最基础的医疗器械。尽管近几年上级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有所提高,但仍不能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保健需要,从而制约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5、缺乏合理的人才机制,卫生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因为资金不足,条件差,工资低而无法引进专业卫生人才,没有合理的人才机制,人才来了也留不住。根据卫生部《2004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表明,我国乡镇卫生院拥有博士、硕士学历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为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1.6%,大专学历人员17.1%,中专学历人员59.5%,高中以下学历人员21.8%,以上数据反映出中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现状是高学历人才奇缺,卫生人员素质低。

三、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及对策

1、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畅运作,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各地政府也应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出与之相匹配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国家必须健全行政处罚制度,对违规行为予以严惩。只有在管理上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经办机构和参合患者才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

原农村合作医疗依赖于个人和集体,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合作,这体现了以政府为主导个人自助共济的原则。农民基于对政府的信任才会有积极性,因此,要加大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诚信服务、取信于民,保障农民的知情权,让农民真正感受到政府以民为本,积极参合,变“要我保”为“我要保”。

3、完善基金筹措机制,减轻农民负担

合理的筹资机制实质就是明确政府、集体、个人三方的责任和义务。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收支平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自主自愿,确定所需筹资额,并合理划分政府与农户交纳额度。

首先,政府在将医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建立相对独立的农村合作医疗专项预算资金。其次,政府补助的基金要先到位,“即由地方财政先将合作医疗的补助金筹齐,然后中央财政注入补助金,再凭着已经到位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收缴个人负担部分,让农民感觉到真实可靠。”最后,强调投入机制的多元化,国家通过税收杠杆,鼓励企业、社团等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财产捐助,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广开筹资渠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文范文二:浅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

摘 要:现行经济条件下,我国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农民健康状况的改善,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2003年起我国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多年来改善了农民看病贫困的问题。但是,该项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是不容忽视的。本文则从四个方面简析了新农合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对问题的日后解决有所帮助。

关键词:基础 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 资金筹集 法律法规

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是解决农民看病穷、没钱看病的问题。该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来补偿参保农民的金额较大的医疗费用或者住院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参与的合作医疗制度,表明我国社会政策向从城市向农村的倾斜。新农合自2003在我国局部地区试点以来,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发展迅速,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费用问题。作为一项关系着广大农民健康的惠民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探讨去解决。

(一)基础不扎实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保大为主,俗称“保大不保小”,把主要精力放在“大病统筹”方面。有人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目标定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农村缺医少药,这种现象自新农合开始试点以来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很多实行新农合的地方,依然有农民生病了拖着,导致最终拖成严重的疾病。在”保大不保小”制度下,很多农民会报销医药费,小病也去住院,小病按照花费大的方向去治疗,这也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在广大发达地区,新农合的根本性障碍不是经济问题,而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经济问题却成为新农合发展的首要问题在对河南省汝州市温泉乡侧崆庄的调查中发现,2006 年,该社区(村)总人口1080人,参保708人,未参加372人,参合率为65.55%, ,低于全国2004年10月统计的72.6%, 的平均参合率及汝州市81.9%的参合率。在未参合的农民中,除在外打工和年轻者不愿参加外,其余的12 户人家均属经济问题。郏县堂街镇退保的农民中67% 归因于经济原因"。这表明新农合的拓宽基础的工作并没有有效地落实。

(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突出

新农合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道德风险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医生为获取回扣,则常常通过多开些药甚至开贵的药给患者,这给农民消费了成本过高的医药,增加了其肩上的医疗负担,也造成医药资源的浪费。还有一些定点医院为追逐过多的利润,提高医疗服务的收费,服务和医药的高价格也抵消了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优惠,农民的利益遭受到损害。逆向选择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往往是风险高的患者比风险低的患者更愿意参加医疗保险。一些容易生病或者身体状况很不佳的人群往往更倾向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身体健康的人群参与的积极性却不高。同时,对参保农民的费用控制目前也缺乏一些有效的方法,很多时候出现小病大看,无病骗保现象。这些逆向选择一旦产生,将对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三)筹资难度大

资金筹集对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是保证其持续顺畅运行的基础。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在总体上看到位情况是不错的,达到90%。揭开高到位率的面纱,隐含筹资的可持续性问题又会浮现出来。 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有部分农民虽有能力但却没有缴费参加保险,这可能由于新农合实施的年限不长,农民对于它的前景还没有足够的看清楚,同时农民对于很多干部及政策也存在着不大信任的因素。新农合已经筹到的资金,好多是基础执行人员上门收取,甚至采取谈判的形式来筹集,还有一部分甚至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这样筹资方式只能保证一时能筹集到所要的资金,但对可预见的未来能否持续筹集到稳定的资金并不能起保证作用。

政策规定的筹集资金程序是一层一层来的,中央补助资金是要在地方政府补助资金到位后拨付,地方补助资金是在农民交费后再拨付。而由于农民对地方政府存在着不大信任的因素,很多时候不愿意先交钱,担心地方政府收费不透明,这样筹集资金就不大顺利。一些基层干部为完成规定指标以追求政绩,强迫农民参加新农合,还强迫一些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代收费用。再者,基层出现财政紧张时无法兑现对农民的资金补助,从而导致中央和上级财政拨款未能按时到位。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新农合制度从试点到实行已经有几年时间,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将其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国家有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但是还没有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来指导新农合的实践,使得人们对新农合的认识并不能达到统一。很多地方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以期加大基层干部参与合作医疗的责任心和统一他们的思想,但是这些措施随意性较大,也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同时,农民、医疗机构和政府和商业机构之间四方并没有建立起合同关系,农民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往往申诉无果,大大削弱了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政府、商业保险机构和惨加保险的农民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明确,商业保险在与政府签订委托协议时,与参加保险的农民之间也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关系。这样,这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便不能合理确定,这增加了商业保险机构参加新农合过程中的风险。再者,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对于保险公司、政府和政府主管机构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无法区分清楚,这也大大影响到保险公司参与保险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刘军民.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制度缺陷"[N].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3):37-41.

[2]王芹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支持探讨[J].消费导刊,2008(2):38-39.

[3]韩留富.试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对策[J].北方经济,2006,(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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