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条款
发布时间:2017-04-14 10:32
(1)出租房屋的坐落地点和特征。合同应载明具体地点、门牌号码、楼层、方屋的结构及附属设备。
(2) 出租房屋的数量。在合同中要载明出租房屋的自然间数和面积。
(3) 出租房屋的用途。是用于生活还是生产、经营。
(4) 租金及交付租金的方法。合同中应明确租金的数额、计租标准、对租金的交付期限和具体日期。
(5) 租赁期限。即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时间范围。
(6) 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 房屋质量及维修问题。
(8) 双方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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