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6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2010年广东高考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2013年山东省和黑龙江省也加入平行志愿。2014年辽宁省也加入到平行志愿中。2015年甘肃省、陕西省也加入到平行志愿。
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2016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希望大家喜欢!
平行志愿概念:
平行志愿即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或ABCDE五所院校(例河北省本科一至三批及专科一至三批均为ABCDE五所),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3所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体育、艺术类各批次暂不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至第四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注:河北省体育艺术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二批三批不设平行志愿,本科三批设置平行志愿),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投档时按考生五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五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按从A至C或从A至E的顺序)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且其A志愿填报该高校,则按其A志愿投档。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其中,对单科优秀考生,按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中的最后一所院校志愿投档。
在高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生录取状态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查询。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省招办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及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愿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如考生不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广东2016年高考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微博]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 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 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 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 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 “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顺序排列的五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 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 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 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
第二十五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关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 高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行志愿具体操作:
1、什么是 “平行院校志愿”?
普通类考生可以在提前及本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 3个平行院校志愿,在专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D、E 5个平行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另外,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分别是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1日;第二阶段7月25日至7月27日。
2、什么是“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
3、“平行院校志愿”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怎样操作?
(1)投档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2)投档办法: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 3个(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个学校(专科批次)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届时,将分别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并由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
(3)每批院校投档程序如下:
①进行平行志愿的投档;
②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 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应政策进行补充投档;
③进行平行志愿退档处理;
④向社会公布录取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信息;
⑤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⑥进行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档及退档;
⑦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从志愿投档及退档。
4、符合条件的考生怎样才能确保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
(1)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同时领取《录取进程表》,以了解整个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各项进程的安排。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由省、市、县(区、市)招办组织进行。考生应在每批录取过程中到市、县(市、区)招办以及所在中学的“公告栏”中了解录取与否,查询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情况,以及征求志愿填报的要求等;同时要注意省招办在新闻媒体及各有关信息渠道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
5、实行新的志愿填报办法后,能否保证录取的公平、公正?
省高校录取工作已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全部依托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先进的网络技术使高校招生录取做到了前所未有的公开、透明和高效;考生档案的投放完全由计算机控制,最大限度地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从技术手段上保证了录取的公平、公正。
在长期的录取工作中省招办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要求,省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与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同时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到现场采访,随时进行监督,这些措施和办法都切实地保证了录取的公平、公正。
平行志愿平行好处:
以往,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时,“必修课”之一就是查询有意报考高校往年的录取情况:去年分数线高了,今年报考的人会少一些,分数就会降低。这种非正常现象又直接影响到下一年度考生的志愿填报,于是频频出现“大、小年”等现象,造成恶性循环。前几年未推行平行志愿时,几乎所有一流大学都曾遇到过在某地第一志愿考生数不满,录取分数线仅为当地重点控制线的情形。
如果实行了“平行志愿”,考生就不用再为一批次中的几个志愿先后发愁了,只要将自己心仪并符合自身水平的几个学校都填上就可以了。在招生中,则按照分数高低录取。一个批次里,一个学校进不了,可以到另一个学校,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平行志愿最大的受益者是广大考生,尤其是农村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主任汪国培表示,设置平行志愿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范围,减小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和风险,增加了考生被投档机会。据了解,江苏省实行平行院校志愿改革后,出现了“三减少、三提高”的可喜现象,即填报志愿风险减少了,高分落榜现象减少了,高校断档现象减少了;志愿匹配性提高了,录取透明度提高了,人民满意度提高了。
实施平行志愿,变“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体现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从字面上看,似乎“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模式更强调分数,对志愿尊重不够。但从深层次探究,原来的志愿优先只能选择一个志愿,尊重的是一个选择;而平行志愿可以选择三个第一志愿,给考生更充分的表达个人志愿的余地和空间,尊重的是三个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平行志愿的设置更能体现考生的意愿,更尊重考生的志愿。
近年来,高等教育发展步入大众化阶段,广大考生已不满足“上大学”,而要“上好大学、读好专业”。高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越来越成为争夺生源的利器。
据了解,当初平行志愿办法刚出台时,一些高校也曾持反对态度,认为只有少数名牌高校才能从中受益,会降低自己学校的生源质量。不少高校招办负责人担心,“平行志愿”有可能导致强校更强、弱校更弱。因为除重点院校,一般高校所录取的考生,其分数将趋向“扁平化”。对于同一批次中的一些中、下等级的院校来说,很难吸收到高分考生。被同一所院校录取的考生,分差都不会太大,学校总体生源质量就会有所下降,同时也不利于学校的发展。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指出,平行志愿的推行,使学生学业水平与相应高校社会公认度相对应,高校和考生达成“双赢”。由于高校录取考生学业水平较为接近,也有利于高校教学组织管理。更为重要的是,它对促进高校提高办学质量具有激励作用,学校要想提高生源质量,吸引更多学业能力强的学生报考,就必然会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以不断提升学校的品牌效应。
平行志愿风险提示:
设置院校平行志愿后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并不能完全化解现行录取体制下填报高考志愿的所有风险。风险不是平行志愿带来的,在现行录取体制下,院校调档数大于其招生计划数(高校调档比例在1∶1.2范围内),必然有一定数量的考生在公平竞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后自然落榜。因此考生填报志愿仍然要准确定位,统筹兼顾,慎重选择。并要及时了解省市县招办发布的有关信息,确保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风险一:专业志愿不愿意调剂
很多考生和家长认为平行志愿就是“保险志愿”,只要考分考高了,学校可以随便挑,这是完全错误的。高分考生仍然存在落榜可能。
假设某考生一本填报的4个志愿依次为复旦大学、上海财大、华东政法、上海大学,被投档到复旦大学,但复旦大学根据招生计划数,该考生因为排名靠后,同时不愿接受专业调剂,而没有被录取而被退档,考生就直接落到了征求志愿档,而无法投档到填报的其他三所院校。只要考生在每批次的首次投档中被退档,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建议:考生被高校退档,主要原因是考生填报专业不当,如考生填报的专业扎堆,又不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等。其次,还有可能是考生自身的条件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限制。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正确评估自己的综合实力,合理搭配平行志愿。
风险二:定位不准排序不慎重
考前估分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其次,虽然一二批次的4个志愿和三批次的8个志愿全是1志愿,但是在操作上,A、B、C、D志愿是有顺序的。如某考生填报了A、B、C、D4所院校,投档时先看A志愿院校的投档情况,如果A院校额满,再向B志愿院校投档,如B院校额满,再投向C志愿院校……依次类推。
有的考生不会准确定位,为提高命中率选择录取分远低于自己高考成绩的院校,或者选择自己高考成绩达不到录取分的院校,都会产生录取结果不理想的后果。
-建议:一是准确把握自己的学业水平,具体要参照考生的成绩在群体中的位置。从考生家长来说,要多和孩子的班主任沟通;二是要准确估计考生的考试心理状态。有的考生平时看似不用功,但考试时往往能超常发挥,这就是比赛型的考试心理素质。
风险三:专业和院校难两全其美
在高考填报志愿中,究竟是选学校还是选专业是考生家长最难把握的。今年上海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在选专业还是选学校的博弈中,这一难题将更为显现。这是因为,院校的投档比例降低,专业的匹配率也会降低。
复旦招办副主任徐宏波老师告诉记者,从该校往年从实施平行志愿的地区招生情况来看,考生考分情况非常扁平:最高分和最低分一般只相差了10分左右。各个专业的录取分相差不大。因此,如果学生同意调剂专业志愿,则被录取的可能性就越大。而那些不愿意调剂专业志愿的学生则被退档的可能性越大。
-建议: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李瑞阳表示,在平行志愿中,如果选学校,就要做好牺牲专业的准备,如果选择专业,则要做好学校要降一档次的准备。考生要自己掌握其中的平衡问题,因为好的大学里面也有弱的专业,一般的大学里面有强的专业。
由于在平行志愿中,一、二、三批次填报的志愿都是第一志愿,这样考生在填报前,要对每所院校各个专业的情况都有所了解,而且究竟是选专业还是选学校,在一二三批次志愿顺序的填报中也要体现出来。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前就应该有所规划。
风险四:志愿之间坡度不合理
若考生在填报时没有兼顾自身的实力,填报的志愿偏高,或没有梯度等,也可能出现高分落榜。如某考生填报志愿为复旦、上海交大、上外、上海财经大学,若其考分未达到复旦大学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这样的填报方式,就可能高分落榜。因为各院校是同时投档并录取的。
-建议:为增加录取机会,提高志愿的有效性,同一批次志愿中,院校之间要有坡度。要把握这一坡度,要清楚了解院校往年的录取平均分,它可以帮助考生大致了解该学校在考生中的定位并把自己的实际学业成绩和之相对应。一般四个志愿的坡度应根据“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来设计。
风险五:院校考分可能整体拔高
由于今年高考实施平行志愿,很可能产生各院校录取分数线整体拔高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今年高考填报志愿不强求考生必须每一批次上填报一所外地院校,考生如报考外地院校反而拥有明显优势。
-建议:考生要充分运用好鼓励填报外地院校的政策,踊跃报考外地院校。今年,对第一、二、三批次填报外省市院校志愿的考生,当规定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投档后仍有缺额,可在征求志愿前,在征得外省市招生院校同意的情况下,对一本、二本、三批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有志愿的考生,加20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与否由外省市招生院校决定。此外,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也将继续实行。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
平行志愿填报三大秘诀
近年来,随着各地高考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省市尝试推行高考平行志愿填报。除北京、上海、江西等已开始推行高考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外,2010年,陕西、重庆等地也首次在高考政策中引入“平行志愿”填报。面对这一陌生的志愿填报模式,不少考生和家长有些疑问。下面一些知名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结合多年招生工作经验,为高考考生和家长介绍“志愿填报秘笈”。
秘笈一:平行志愿填报要选准“参考值”
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建议,考生、家长填报志愿前,要多找“参考值”。
“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和家长,首先要把握一个‘势’字。”复旦大学校长助理、招生办公室主任丁光宏告诉记者,不少省市是知道高考分数后开始填报志愿,因此考生和家长要将考生分数在全市的位置、自己感兴趣的高校前几年录取分数在各个高校中的位置、自己感兴趣的高校在社会中的地位等等进行综合排次,分析当年高考志愿填报的形势,以这些排次为参考值填报志愿。
根据学校多年来的招生情况,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周鸿建议考生和家长选择参考值不能只看前一两年的分数,否则容易引起误区。他说,华东师范大学在重庆招生时,就有上一年录取分数高,次年却录取分数只比重点本科线高1、2分的情况,俗称“大、小年”。为此,他建议考生可以根据当地高考政策调整的节点为标准。如重庆自2006年开始,改为知分填志愿,重庆考生就可以前3年的高考录取情况为参考。
秘笈二:如何做到分数上线肯定被录取?
“高分落榜”一直是学习成绩较好的考生担心的问题。每年都有不少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上了重点高校录取分数线却就读普通高校。记者就此专访多位名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他们告诉记者“高分不落榜”诀窍很简单。
“只要在填报志愿时,注明专业服从调剂,分数达到提档线,我们学校百分之百不退档。”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魏立东介绍,不仅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高校都可作出这样的承诺。同济大学等高校招办负责人介绍,实行平行志愿后,投档到高校的考生分数将“扁平化”,被录取考生之间的分数更为接近,集中在一个较小的分数段内。因此,重点院校的热门专业竞争加剧。如果考生注明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会为考生选择与其所选专业较为接近的专业进行调剂。
考生不必过于担心被调剂到不满意的专业。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周鸿说,不少高校都有考生入校转专业的机会,考生进入满意的高校后,可以提出申请调整专业。同时,以上海为例,不少高校还有跨校辅修的机会,考生修满学分后,能够取得第二专业学位,弥补高考时错失满意专业的遗憾。
“退一步讲,如果考生不愿意服从调配,又非常想就读满意的大学,可以选择前几年该校招生录取分数最低的专业。”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陆忠平说,平行志愿的特点之一,是考生谁的分数高,谁优先。激烈竞争中,建议考生先选最希望入读的高校,然后再考虑专业的选择。
秘笈三:梯度填报,杜绝失误
平行志愿就是在录取某批次的高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院校,每个院校志愿下设六个专业志愿,招生录取部门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即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在志愿填报中,家长常常有这样的犹豫:万一考生超常发挥,会不会因按正常实力填报志愿错失就读名校机会?考生对考试水平估计不准,怎么在填报保底高校的同时,留下读更好大学的空间?
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招办负责人介绍,考生平行志愿的填报,一定要拉开梯度。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陶正苏告诉记者,梯度志愿填报的秘诀在于“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以重庆为例,2010年,重庆市在重点本科批次推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可按“A,B,C,D,E,F”的标识,填报6所高校。陶正苏建议考生及家长将6所高校分为三类,前两所,可以“冲一冲”报考比考生平常成绩水平稍高的学校;中间两所,报考和考生平常成绩水平相当的高校;后面两所高校,则为考生“托底”,万一考试失误,可以确保就读重点本科。这样,无论考生在高考中的发挥如何,考生和家长都不会因为志愿填报不当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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