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艺术性 艺术性的类型
艺术性是指人们反映社会生活和表达思想感情所体现的美好表现程度。那么你对艺术性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艺术性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艺术性的简介
艺术性的词语常出现在文化领域。 艺术性作为对一部艺术作品艺术价值的衡量标准,主要是指在艺术处理、艺术表现方面所达到的完美程度,主要包括:艺术形象的鲜明具体性和典型性;艺术情节的生动性和曲折性;艺术结构的严谨性和完整性;艺术语言的准确性和鲜明性;艺术手法的精当性和多样性;艺术表现的民族性和独创性等。各门艺术的艺术性的表现是不同的。
艺术性的类型
造型艺术
艺术性主要表现在通过线条、色彩、光线效果、布局和对比度等表现艺术家审美意境所达到的程度。
音乐艺术
艺术性则主要体现为一系列乐音所构成的旋律、节奏在抒发音乐情思时所具有的表现力。
艺术性对艺术品来说是极端重要的,没有艺术性就没有艺术品。艺术性有高低之分、程度之差、雅俗之别。对艺术性的追求是艺术家的天职。艺术品的艺术性愈高,其感染力就愈强,也就愈能发挥艺术的社会作用。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真善美的统一,是一件艺术品艺术性的最高境界。艺术品的艺术性与思想性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如有的艺术品,思想性高,艺术性也高;有的艺术品思想性进步,而艺术性较差;有的艺术品思想内容落后或反动,但可能带有某种艺术性。
艺术的特征
形象把握与理性把握的统一
形象,即审美形象。在广义上包含审美的情境和意境,主要是指艺术活动中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情感活动的生动、具体、可感的人物和事物形象。形象是艺术活动特有的存在方式,艺术作品作为人的精神生产的产品,依存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它必须是直观的、具体的,能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感性存在。形象是构成艺术作品的基本
要素,所以每个艺术形象都必须以个别具体的感性形式出现,把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外部形态和内在特征真实地表现出来,有血有肉,有声有色,使人产生一种活灵活现的真实感。艺术形象又是艺术家认识体验生活的结果,是艺术家审美意识的结晶,因此艺术形象又具有艺术家审视、体验生活时把握到的鲜活性和具体性,通过人的视觉、听觉等感官能够感受、把握到艺术形象的色彩、线条、声音、动作,给人以闻其声,见其人,临其境的审美感受。
艺术形象贯穿于艺术活动的全过程。艺术家在创造的过程中始终离不开具体的形象。正如郑板桥画竹子,他观察、体验竹子的形象始于“园中之竹”、“眼中之竹”,艺术构思孕育了“胸中之竹”,而磨砚展纸倏作变相最后完成了“手中之竹”,可见竹子的形象自始至终伴随了画竹的全过程。艺术家不仅在创作过程中从不脱离生动具体的形象,其创造的成果艺术品, 更须展现具体可感的艺术形象,并以其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去打动每一个欣赏者。因此,艺术欣赏的过程也要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感情来引发对作品中情境、意境的体味。这足以说明形象贯穿了艺术活动的每个环节, 形象性成为艺术区别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最基本的特征,也是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形式,是创作主体对于客体对象瞬间领悟式的审美创造。它是感性的不是推理的,是体验的,而不是分析的。
同时,艺术形象的创造又不能离开理性,艺术中的形象是有意味的形象,是渗透了艺术家深刻理性思考的形象。它不是客观生活图景随意照搬,而是艺术家经过选择、加工并融入艺术家对人生理解,对社会事物的态度和理性认识的外化和彰显。鲁迅先生就曾说过:画家所画的,雕塑家所雕塑的“表面上是一张画、一个雕像 ,其实是他的思想和人格的表现。另外,艺术家从事创作活动中的理性思维,在把握时代氛围,遴选素材和题材,构思主题和情节,选择表现形式等方面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艺术活动是形象把握与理性把握的有机统一。
情感体验与逻辑认知的统一
艺术中的情感即审美的情感,是一种无功利的具有人类普遍性的情感。情感在艺术活动动机的生成,创造与接受过程中均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同时,情感又是艺术创作的基本的元素。艺术活动总是伴随着情感,这是欲望、兴趣、个性的具体的心理表现,也是对对象能否满足自身欲望的价值评判。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就曾在他的《论艺术》中指出:文艺创作是艺术家“ 在自己的心里唤起曾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并且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及言词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种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同样的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情感主宰着艺术活动的整个过程,贯串在艺术创作的整个心理过程之中。艺术活动中的“感觉”,受到“享受”的欲望的支配,总是被对象的能引起自己愉快的色彩、声音所吸引; 艺术活动中的“知觉”往往按照情感的需要去选择并加工对象,按照情感图式去选择与“判断”对象;艺术活动中的“想像”按照主体的情感要求的走向去创造合乎自己情感和目的的形象。艺术活动中的“理解”往往是一种个性化的体认与感悟,通过体悟获得对生命与人生意义的深切理解,它无疑是一种饱含着情感的活动。
艺术家的情感往往通过艺术形象得到充分的展现,艺术家反映生活,描绘艺术形象,绝不是冷漠的、无动于衷的,而是凝聚着他的思想情感、爱憎褒贬,渗透着他的审美情趣、审美理想。1937 年4 月,德国法西斯发动了40 多架飞机对西班牙巴斯克文化名城格尔尼卡进行狂轰滥炸,激起了绘画大师毕加索的强烈义愤,他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就完成了那幅名垂画史的, 伸张正义与控诉罪行的力作《格尔尼卡》。
在审美以及艺术创造和艺术欣赏活动中,情感不仅与形象联系在一起,也同认知联系在一起,是随着审美认知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其基础是审美认知。经过审美认知,及其复杂的思想活动,生活中的美才能被发现、被感悟。
一个思想空虚,缺乏对社会与人生具有深刻认识的人是难以产生丰富、强烈的审美情感的,因而也就不会成为优秀的艺术家和出色的欣赏者。在艺术活动中,情感与思想认知是交融在一起的。没有情感的说教不是艺术,没有思想的情感也不能产生艺术。真正的艺术活动是情感体验与逻辑认知的统一。
审美活动与意识形态的统一
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志。所谓审美特性,是指艺术作品所具有的美学品质和审美价值。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审美理想的结晶,是美的创造的结果。它不仅以情动人,更以美感人,使人得到一种精神上的愉悦享受。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由于集中、浓缩了生活中的形象美,因此比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事物的形象更具有形而上的审美特性。中国传统绘画中的梅花形象,往往老干虬枝,横斜逸出,凌寒傲霜、迎春怒放,体现了一种老树新花、青春勃发的审美内涵,使人产生比观赏生活中的梅花更丰富的美感。艺术作品表现生活中美的形象,使之更加突出完美,表现生活中的丑,同样可以化生活丑为艺术美。艺术家在作品中,通过对生活丑的嘲讽和鞭笞,充分暴露出其丑恶的本质,引起人们对丑的厌恶与鄙视,从而去消灭丑、根除丑用以激发起人们对美好事物的憧憬与向往,此时的生活丑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美学意义与价值。譬如,以反腐倡廉为题材的艺术作品,通过对腐败现象的暴露和批判,充分揭示了社会腐朽现象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危害性、并给世人以警示,同样达到了化腐朽为神奇的震撼力,使欣赏者获得了一种特殊的美感。
艺术不仅是一种审美的活动,具有审美特性,而且艺术仍属于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具有意识形态性质。归根结底,艺术是人对世界的一种精神把握的方式,人们通过艺术达到对世界的认识,也包含着人对自己的认识。而且,艺术中的审美性是其最根本的本质属性,其意识形态特征则是隐藏在审美特性之中的,它使艺术的审美世界具有了更为广阔和深邃的内涵,因此,我们说艺术活动是审美活动与意识形态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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