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发布时间:2017-01-12 14:3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成

出让方(甲方) 乡(镇) 村 组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地址: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工作的要求,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承包经营期延长30年不变落实到具体地块,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机制,切实维护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后,特签订下列条款,并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签证,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土地流转方式

二、土地流转用途

三、土地流转时限:转让时间在不超过第二轮延包剩余时限的基础上,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 土地(水面) 市亩转让给乙方,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转让费 元,共计每年应付人民币 元整;或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公斤,共计每年应付 公斤。因市场因素影响,土地流转价格经双方协商可进行适当调整。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六、流转土地现状 1、土地性质:

2、坐落方位:用简易图示标明四方边界(附在合同后)。 七、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有权对受让方的土地使用范围做出限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受让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村(组)内用水、用电、道路方面的事宜;不得干预受让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具有生产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土地流转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芜;流转到期后要恢复流转土地的原状,保证复耕;受让方将承包方式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同意,并具备相应手续报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②订立本合同可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受让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间内确需实行“小调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但绝对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只能将土地流转费在土地转出方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利益调整。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国家政策性补助的政策不变(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其补助由土地流转双方协商分配。

2、其他未经事宜。 十一、违约责任:

出让方因非法干预受让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让方受到损失的,出让方应全部赔偿经济损失。

受让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视其违约程度向出让方赔偿经济损失。①不按约交付土地流转费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服从国家建设规划用地的;④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按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可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纠纷调解;如调解后仍有异议,则到县级农村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一式四份,出让方、受让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合同文件有成都是农业委员会统一印制。

出让方(甲方) (签章) 受让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 (签章) 见证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章)

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二

甲方(转让方):乙方项目内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户 乙方(受托方):成都市十八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成都正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鉴证方):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在《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基础上,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协商签订以下补充同条款,本补充条款与《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乙方、丁方同意采用流转方式将位于青白江区城厢镇十八湾村的实际使用面积 亩的土地流转给丙方,并按法律程序办理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面积按甲方和乙方流转给丙方的实际使用面积(除去沟、渠、田埂、道路等非生产用地)计算。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流转费由丙方按实际使用面积分年计算,支付给乙方(按年亩产稻谷公斤计算,稻谷单价按当年四川省政府公布的籼稻价格为准),再由乙方转交给甲方。

二、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期限为国家第二轮承包土地期满,期满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甲、乙、丙、丁四方续签流转合同。

三、丙方于2009年 月 日前预付乙方土地流转经营权费 万元,。乙方于2009年月村实际使用面积 亩的土地流转交付给丙方,并协助丙方按照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办理和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丙方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后 工作日内付给乙方一年土地流转费(扣除预付款),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如若 月 日前由于甲方和乙方责任造成土地流转未能按期交付给丙方,乙方应在 工作日内退还丙方预付款 万元。预付款如未按时退完,乙方从2009年 月 日起支付丙方滞纳金,每天按预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一年期土地流转到期后的付款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前。

四、土地流转后,各级政府给予农民的惠民补助由农民享受,给予业主(丙方)的惠农政策由业主(丙方)享受。

五、甲方同意乙方将土地流转给丙方,流转期限为国家第二轮承包期满,期满后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继续流转给丙方,甲、乙、丙、丁四方续签流转合同。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出现股权变更、破产、重组、解散等,本合同仍然继续有效。若乙方出现本条所述情况,则丙方将土地流转费用,直接支付给甲方。

七、乙方应做好村民工作,村民不得在丙方项目区内干扰丙方正常的生产、办公和生活秩序,协助丙方做好治安安全,协助丙方做好土地使用过程中土地的完整性,即时处理解决土地边界纠纷,配合丙方和政府职能部门即时解决丙方项目区内出现的其他突发事件。

八、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机构存档一份。

十、本合同自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乙方项目内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户

乙方(受托方):成都市十八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丙方(受让方):成都正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丁方(鉴证方):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三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位于 哪?永红路北侧、谷家坟 ,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号为: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该地块坐落: 永红路北侧、谷家坟 ,东至 崔会民 ,南至 永红路 ,西至 陈数全 ,北至道路。

地块面积:长 米,宽 米,总计面积 平方米,约 亩。

二、转包期限

1、转包经营年限自2012年10月1日—2023年9月20日,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本土地在乙方经营年限内甲方不再享有该转包土地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在乙方经营年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需重签、续签或改签一切与本转让地块相关的文书均由乙方决定,甲方无权干涉,相关收益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4、转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5、承包期满后,依法按国家政策执行,如继续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权利,合同另议。???对方增加的条款,请考虑此条款。

6.绿化带如和上级有关部门发生冲突,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转包费用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用为每亩 5000 元。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2012年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立收据给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2012年10月1日前将转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

五、违约责任 该条款已将违约责任去掉,现无违约责任约定????建议采用原来的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后,双方共同到发包方处备案后生效。无此条款不能对抗第三人,风险较大。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重发手续,乙方配合。不能去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公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证号: 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签章):

公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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