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加坡文化研究论文
新加坡独立以来外交成果显著,有“小国大外交”的美誉,文化外交作为外交的有效形式之一,在新加坡的外交战略中发挥着特殊的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加坡文化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新加坡文化研究论文范文一: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研究
摘 要:新加坡从一个贪污腐败盛行的国家,蜕变成为连续多年在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廉政和反腐败建设中的佼佼者,其成就世界瞩目。这不仅与其特定的历史、地理和人口环境因素密切相关,更得益于新加坡把廉政文化贯彻到道德建设、法治建设、制度建设及风气氛围等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
关键词:新加坡;廉政文化;廉洁
中图分类号:D73/7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4-0054-02
新加坡的廉政文化建设举世闻名,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在透明国际每一年公布的“贪污观感指数”国家排行中,新加坡的廉洁度排名均遥遥领先。作为华人占多数、推崇儒家思想的移民国家,新加坡的廉政文化建设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
一、以德倡廉
1.倡导儒家传统文化价值观。新加坡位于马六甲海峡的出入口,马来半岛的南面,是太平洋和印度洋交汇的喉舌,便利的交通不仅为其带来了商业的繁荣也融合了东西方的文化。新加坡不仅吸收了西方廉政文化的法治主导思想更以倡导儒家传统价值观著称世界。第一任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曾担任国际儒联名誉理事长,他对儒家思想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研究。他把儒家思想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归结为“八德”,根据新加坡多元文化和多种族的特点,赋予“八德”新的含义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八德”受到大力推广和倡导,作为新加坡人的行为准则。1994年10月5日,李光耀在北京国际儒学联合会成立仪式上说:“从治理新加坡的经验,特别是1959年到1969年那段艰辛的日子,使我深深相信,要不是新加坡大部分的人民都受过儒家价值观的熏陶,我们是无法克服那些困难和挫折的。”可以说,儒家的传统文化价值观是维持新加坡廉洁政府建设的思想武器,在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2.培养青少年的优秀品质。在新加坡,从小学入学日起,学校每天都要举行升旗仪式,培养孩子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在中学普遍设立了廉政和反贪污课程,灌输学生们“贪污贿赂如同黑社会和贩毒问题一样,都是严重的社会罪恶”。年满18周岁的男青年要履行国民服役制度,培养他们的忠诚和坚毅品质。李光耀认为“最安全的办法是在文化上加以预防,只要我们的青年及早受到自己传统价值的熏陶,我们对西方的歪风和偏差,自可以旁观而不受其害。”加强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培养他们的优秀品质,对廉政文化建设具有长远意义。
3.“共同价值观”的确立。新加坡虽然是一个多元种族和宗教的国家,但新加坡的领导人强烈意识到建立共同的社会价值体系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国家的建设需要各民族的人们在各个领域达成共识。因此在国内号召:“不分种族,都要在国旗下效忠。”即国家和社会利益高于一切。1991年1月,新加坡政府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把儒家文化确定为本国的国家意识和文化中心,并提出了五大价值观,即:“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各族和谐,家教宽容。”五大价值观为新加坡的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思想基础并达成了社会共识。
二、依法保廉
立法全、执法严、处罚重是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1.新加坡立法健全。新加坡从自治至今,一共制定执行了400多部法律。涉及廉政方面的有多部法律,如:《宪法》中规定了公务人员不得从事商业活动。《新加坡刑法典》中对经济犯罪和贿赂犯罪做出明确规定。《公务员法》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构成、惩处、侦察、起诉、审判等诉讼程序做了说明和规定。《防止贪污法》对受贿的内容、范围、形式和主体,尤其对整治贿赂的机构、职权和调查程序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公务员规则和法律法规》和《公务员惩戒性程序规则》、《公务员纪律条例》对公务人员行为准则和行政处分做了具体规定。《没收非法所得法》详尽规定了法院在审理贪污犯罪案件中适用没收贪污所得的利益的命令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没收所得财产的范围,可操作性很强。《财产申报法》规定每位公务人员聘用前必须申报本人和配偶的财产情况,如发现收入与财产不相符,而又不能得到令人信服的解释,多余财产即当成贪污的证据被指控。《公务员指导手册》中对公务人员穿着、言行、奖惩、津贴等细小问题都做了周到细致的要求。健全的法律约束了公务人员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的行为,有效降低了腐败概率。
2.新加坡执法严格。李光耀说:“有法律而不严肃,绝不如没有法律。”无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新加坡原发展部部长郑章远因在任期间出现贪腐行为而羞愧自杀身亡,其妻女也远走他乡。原商业事务局局长格林奈因贪腐沦落为无房无业、贫穷潦倒的境地。詹德楠原是工商保安机构护卫组工作人员,负责护送运载货物的重型货车,曾5次与同事共谋接受运输公司人员放款检查的贿赂共计110元,法官判其坐牢6个月并退还110元贿金。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新加坡政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仅显示了法律的威严,也为廉政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世界反腐倡廉事业做出了表率。
3.新加坡处罚严厉。新加坡以严刑峻法、铁腕护廉著称世界。其实在新加坡行贿受贿罪行最高惩罚只是罚款10万元或坐牢5年或两者兼施,甚至不及在公共场所涂鸦惩处严厉。之所以说新加坡对于贪腐的惩处严厉,表现在轻罪重罚。新加坡《防止贪污法》对贿金没有做最低金额的说明,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给予或接受1元钱,都可以作为行贿或受贿,并接受坐牢等处罚。新加坡公职人员高额的贪腐成本,还特别的与养老金挂钩。偶尔喝别人一杯咖啡,就可能导致坐牢,一旦坐牢一天,就会失去辛苦一辈子获得的全部养老金。
三、以规固廉
一种文化生成一种制度,制度受特定文化背景的影响;文化建设也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并通过制度来巩固。研究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就必须关注其公务员制度。拥有一支严肃、高效、廉政、求实的公务员队伍是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1.选拔录用制度。新加坡公务员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制度。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征者除了需要有大学毕业生学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外,还要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和个人素质,道德有失或有不良嗜好者在严格的审查中淘汰。二是挑选优秀高中毕业生进行培养资助。政府会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提供到国内外大学学习的机会,并为其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毕业后进入政府部门工作一段时间,协议限期满后可以双向选择。三是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还可以在全国范围的基层支部挑选优秀人员吸收入党成为一名公务员。四是国内成功人士在高层领导的推荐下入党并进入政界。通过各种措施吸收品学兼优人才进入政府工作,为创建廉洁高效政府做好人才储备。
2.监督管理制度。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是新加坡一项重要的监督管理制度。公务员被聘任后必须申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房产、股票、土地、汽车及其他财产。尤其是家庭成员在私人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公务员职务相影响时必须申报以便接受监督。公务员不申报或虚假申报均属犯罪。不能对与之收入不相称的财产或财力做出满意说明时,无须证明任何具体贪污受贿行为,即可以贪污受贿接受刑罚。
3.社会保障制度。除了健全的法制、得力的措施外,“高薪养贤,厚禄养廉”的薪酬制度也是降低贪腐的重要因素。李光耀曾经说:“为党付出辛劳的党员必须付给他们可观的薪水,以俸养廉。”新加坡1989年上调后的公务员工资达到世界各国最高数。除了高薪外,公务员还享有比一般人高得多的医疗、保险、住房等方面的待遇。尤其是公积金制度,据统计新加坡高级公务员到55岁退休时,公积金总额相当于人民币400-500万元。这笔公积金在退休后保障富裕的生活没有问题。可如果因被全部没收以巨额的公积金作为代价,则损失惨重,一般人绝不敢冒这样的风险。这种具有新加坡特色的高薪养廉和中央公积金制度,不仅保障了公务员能过上富足的生活,又对公务员的贪腐行为进行了有效的制约。
四、以风促廉
1.最高领导人清正廉洁的作风,起到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用。作为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创始人和领袖的李光耀,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尽职守、克己奉公,在廉洁自律的政治作风方面也以身作则成为全社会的榜样和楷模。对待自己,李光耀除了工资外没有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他居住的房子、日常办公乘坐的车辆、电话费等都是来源于个人支出。对待家人,李光耀曾在家庭会议上告诉亲戚朋友不要有靠他的权势而发财致富的幻想。对待朋友,为了维护新加坡国情30年建立起来的廉洁制度,他秉公办事。李光耀清正廉明、忠诚正直的作风也深深影响了身边的官员,他们中绝大多数在廉洁问题上都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也正是以李光耀为代表的高层领导人的身体力行才能赢得民众支持和信任,新加坡的廉政文化建设才能取得如此举世瞩目的成绩。
2.廉政清洁的社会风气。风气是一种文化,是一种习惯,是一种态度,也是一个国家有关廉政道德、法规、政策的综合反映。廉洁的社会风气必然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新加坡不仅注重反贪法律和制度的建设,更看重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在新加坡无论什么人都敢于检举、投诉,因此,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合作。新加坡前贪污调查局局长蔡子益说:“有个好的制度非常重要,但许多时候要靠制度是不够的,要取得成功,需要有个利于运作的整体风气。”当廉洁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反贪污的施行就必然能够获得公众的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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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淑芳.北欧、美国、新加坡的廉政文化建设[J].新湘评论,2010(10)
新加坡文化研究论文范文二:浅淡新加坡多元社会的文化与教育
摘要:新加坡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 ,为合理协调民族关系 ,为发展现代科技、提高新加坡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 ,坚持多元文化为目标的教育政策 ,其经验是务实的 ,对于我国多民族的文化教育一定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新加坡 多元社会 文化 教育
引言
新加坡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移民国家,促进种族和谐是政府治国的核心政策,新加坡以稳定的政局、廉洁高效的政府而著称,是全球最国际化的国家之一。截至2015年11月,新加坡常住总人口临时数字为553.5万,其中337.5万人属于新加坡公民和52.7万个“永久居民”简称PR,居住在狮城的外籍人士数目相当多,有约163万人。新加坡人主要是由近一百多年来从欧亚地区迁移而来的移民及其后裔组成的。其移民社会的特性加上殖民统治的历史和地理位置的影响,使得新加坡呈现出多元文化的社会特色。
新加坡公民主要以4大族群来区分:华人(汉族)占了人口的74.2%,还有马来族(13.3%)、印度裔(9.1%)和欧亚裔/混血(3.4%)等公民。大多数的新加坡华裔的祖先源自于中国南方,尤其是福建,广东和海南省,其中4成是闽南人,其次为潮汕人、广府人、莆仙人(莆田人)、海南人、福州人、客家人,还有峇峇、娘惹等。
新加坡汇聚了世界各主要族群,因国小、人少、种族多而有“世界人种博物馆”之称。新加坡地处东西方交通的交汇点,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长期受到英国殖民统治的历史,使得新加坡成为东西方文化冲击、交汇和融合的桥头堡。因此,从文化的版图来看,世界四大主要文化即亚洲的儒家文化、穆斯林文化、印度文化、西方的基督教文化以及其他亚文化类型在新加坡都有分布,它们在此交织,各展风采,形成一幅色彩斑斓的文化景观。
一、新加坡社会的多元文化政策
多民族成分给新加坡政府治国带来了一连串问题。有的说:“新加坡的民族、文化、语言、宗教和帮派构成不仅多,而且差异大。它们分属于不同的文化类型,不同的人种和不同的宗教系统,由此造成的价值观念、政见和经济利益的分歧也特别大,有不易调和的特点。加之因经济地位不同而产生的阶级差别,新加坡的社会构成就更加复杂了,所以新加坡是个极易分裂的社会。这也是新加坡的国情、社会的现实。”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新加坡政府选择了主张民族平等、民族和谐相处的多元文化政策。在政治上,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公民的国家归属感;选拔领导人和公务员时,充分考虑各民族的代表,并依据各族人口数量确定比例标准。在经济上,新加坡政府通过提供充分的就业、教育和培训,打破过去各民族职业分离的状况。在文化上,让各民族保留自己的文化特色和继承关系,同时也注重共同价值观的培养,确认和尊重马、华、印、英四大民族文化传统且兼收并蓄,反对单一文化的渗透,力图众采百家之长,形成新加坡混合文化。在宗教上,每个公民都可以自由地选择宗教信仰;政府致力于促进和实现各种宗教之间的和谐,坚决反对宗教干涉和介入政治,实现宗教与政治严格分离,公开宣布新加坡不会有国教。
新加坡是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在制度的设计上就充分考虑到了国家种族、宗教、文化多元化特征,并从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法规。
1、选择尊重与平等的“多元种族政策”,绝不施行单一种族的政策
在新加坡国民教育的理念非常明确:接受不同社群的宗教习惯、习俗和传统差异;各社群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有均等发展的机会;能保留的文化宗教必须以确保社会生存为前提。
在建国初期,李光耀就强调,“在新加坡,我们将是一个多元种族国家。这个国家不是一个马来人的国家,不是一个华人的国家,不是一个印度人的国家”,“我们必须尽力建立一个基于平等原则的、模范的、多元种族的社会,围绕这一目标,新加坡的民族政策确立了两个基本点:一是实行各族群的平等,不给任何族群以特殊地位和权利,强调公平竞争;二是承认族群差别,尊重族群特性,保留族群文化,让各族群按照自己的愿望和习俗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为此.新加坡通过《多元种族社会议案》,倡导建立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和多元宗教的社会.保证各族群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一律平等;承认族群差异,着力提高滞后族群的文化素质,增强其竞争能力,但尊重各族群的种族特性和文化,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平等。宪法还规定,政府有责任“照顾新加坡种族和宗教少数的利益”,并设有“总统咨询委员会”,专门处理马来人及其信仰的伊斯兰教事务。实行集选区制度,确保少数族群在国会中的代表权。公务员录用上也强调平衡原则,国会和政府中少数族群必须占一定的比重。国会中设立“少数民族权利总统理事会”,审查并向总统报告那些有可能影响种族或宗教利益的事项和它认为含有种族或宗教歧视内容的国会立法及附属立法。1997年新加坡政府规定每年7月21日为种族和谐日,由各族人民共同组织、参与庆祝活动。2002年1月,时任总理吴作栋提出建立新加坡社会的“族群互信圈”,由选区里的不同族群、各种宗教的信徒以及社区、教育和商业组织的领袖组成,其任务是促进族群之间的沟通,避免让诸如恐怖行动等极端因素破坏社会和谐与族际关系。政府还在就业方面打破各族群职业分离状况,并对传统的种族社团采取限制、改造和取代的政策,淡化社团的种族色彩,增强社团的全民性。比如大规模组建不分种族的全民性的新社团——公民咨询委员会、民众联络所和居民委员会,并大力扶助非种族性的工会组织,以取代传统种族社团的社会职能。这些社团作为多元文化社会的细胞,推动各族群开展文化活动,提倡生活习俗上相互尊重与宽容,和谐共处,鼓励族际通婚,建设血脉相连、守望相助的多元种族社会。
2、强化国家认同,淡化族群意识
新加坡是一个由中华儒家文化、印度兴都文化和马来伊斯兰文化交汇构成的文化空间,新加坡政府通过学校课程塑造一个联同种族和国籍的身份。宗旨是为了让所有学生懂得新加坡历史,灌输公民价值观,对国家的忠诚和成为好公民的责任。自从1959年自治,政府开始实施了行为“伦理学”,1963年实施“公民”,1973年实施“生活教育”,80年代实施“好公民”和“存在与成为”等课程,在众多种族中塑造一个共同的民族特征以促进全民团结。
“国家意识是行为主体的个人与国家之间产生情感上的结合,在心理上认为我是国家的一部分。在自我内部。国家也被内摄而成为自我的一部分。”新加坡自独立后便采取多种强有力的措施,大力倡导“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新加坡”观念,积极培育人们的“国家意识”.引导移民从“落叶归根”到“落地生根”,强化人们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筑起精神领域的神圣领地,力图以此铸造超越各种族的、具有东方传统特色的、具有普遍性和包容力的国家意识,塑造一个“新加坡人的新加坡”,并以“新加坡意识”塑造一代又一代的新加坡人。李光耀曾说过:“我们不是马来人,不是中国人,不是印度人,也不是西欧人,我们应当不管人种、语言、宗教和文化方面的差别,大家作为新加坡人团结起来。”。政府于1988年成立“国家意识委员会”,定期开展“国民意识周”活动。1993年6月5日举行20余万人参加的“全民团结、万众一心”活动;1993年8月9日国庆检阅典礼的主题是“新加坡,我的祖国,我的家园”,并举行以“多元文化共和谐”的大型舞蹈。同时,在混合学校的创建、政府组屋的分配、新的社会组织和职业等方面都打破族群界限,强化国家认同。政府还通过国民服役令的施行,使国民明白,无论自己的父母是谁,不管自己的宗教信仰如何,自己在军队中的地位只能依个人表现而定。这些措施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种族混合居住政策,其目的在于培养各族群之间的包容与和谐。建屋发展局按照全国的族群比例安排组屋区和新镇的不同族群的人口比例:华人在邻区不能超过84%,每座楼房中不能超过87%;马来人在邻区不能超过22%,每座楼房中不能超过25%;印度人在邻区不能超过10%,在每座楼房中不能超过13%。这一做法打乱了过去按种族和传统社团聚居的局面,促进了不同种族和社团的沟通及各种文化交流,“也有助于产生新加坡民族的一体化和认同感”进而有助于培养各族民众的种族容忍与和谐精神,加速了不同族群的融合。为了公平,人们必须通过抽签的方式申请组屋,政府还在社区中设立“居民委员会”,通过社区建设,消除歧视,促进融合。
3、大力培育“共同价值观”
政府推行世俗共有的价值《共同价值观白皮书》(1991)。把国家摆在社群前、社会摆在自身前;支持社区活动和尊重个体自由;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的单位;以调解代替冲突;达到种族与宗教的和谐。自1997年以来施行“国民教育”,学习国民价值观,其目标是培养所有新加坡人的社会凝聚力、生存的本能和对未来的自信心,目的是促进不同种族团体和不同宗教者彼此了解。学校把公民价值观植入正统课程“国民与道德教育”和 “社会学”之中。此外,学生参与课外活动和深广课程也能学习此价值观。
多元文化必然导致多元价值观,人们因缺乏分析、判断和选择的统一标准而会在多元价值观面前无所适从。随着融入全球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新加坡社会受到西方价值观的影响越来越大,其本身固有的传统文化与生活方式不断被销蚀,并面临可能成为“伪西方社会”的危险,这表现为国家意识受到冲击、文化失根、道德滑坡、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盛行,等等。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因西方颓废价值观及风尚的影响而引发的暴力、吸毒、色情、嬉皮、离婚、堕胎、同性恋等失范现象,即是这种“失根”危险的集中体现,被称为“50年代的危机”。面对新加坡沦为东方社会中孤立的“洋化小国”所导致的归属感与凝聚力的弱化,李光耀说:“如果我们变成讲英语的社会,盲目地模仿美国人和英国人,而本身又缺乏基本价值观念和文化背景,坦白说,我实在不相信这是值得我们塑造的社会或国家,更何况去保护它”。为了消除西方价值观的消极影响,夯实新加坡人的文化根基与价值归属,1982年2月,新加坡正式提出要学习和发扬儒家思想,把它作为“治国之纲”和社会道德标准,其核心就是加强儒家“八德”(忠、孝、仁、爱、礼、义、廉、耻)教育,用新儒家所重释的儒家道德解救“危机”。1988年10月,时任第一副总理的吴作栋正式提出发展“国家意识”的建议,强调必须培育“各个种族和所有信仰的新加坡人都赞同并赖以生存的共同价值观”。1991年1月,新加坡政府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新加坡社会的五大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共同价值观是以当代新儒家的社会思想为核心,兼容其他文化而由政府钦定的“新加坡人”的价值体系,规定了新加坡和谐、统一、繁荣、稳定的国家意识导向,蕴含着促进新加坡长治久安的精神动力。多年来,新加坡政府一直不遗余力地大力维护、倡导和践行共同价值观,以此作为价值选择和道德评价之标准,消解民众在价值观、文化信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错位和迷失.构筑国民的价值认同与文化归属,大大增强了社会的黏合性与国家的凝聚力。
二、新加坡的多元文化教育
多元文化教育是多元文化政策的体现,是由新加坡的社会现实所决定的。新加坡教育以培养学生适应多元文化社会生活的观念和能力为使命。同时,实施多元文化教育也直接关系到新加坡下一代公民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观念,从而影响到未来新加坡的社会风气乃至社会格局。新加坡多元文化教育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
1、道德教育——树立国家意识,倡导民族团结。
多元文化教育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在学生中开展道德教育。为了使学生树立“新加坡人”意识,新加坡学校的道德教育强调新加坡特色,要求学生每天举行升国旗仪式礼、唱国歌,并背诵信约:“我们是新加坡公民,誓愿不分种族、言语、宗教的异同,团结一致地建立公正平等的民主社会,并愿为实现国家之幸福、繁荣与进步共同努力。”此外,新加坡政府每年都举办各种形式的“国民意识日”活动,以消除移民心理,使各民族体会到新加坡国家的关怀。
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新加坡存在四种不同源流的学校,即英文学校、华文学校、马来文学校、印度文(泰米尔文)学校。新加坡独立以后,为了冲淡民族间的文化差异,政府实行了将四种不同源流的学校合并的制度,让不同民族的学生在同一学校上课、共同参加课外活动,以使不同民族的学生增进团结。同时,在日常的校园生活中,学校也注意营造民族和谐的氛围,促进各民族学生相互间的沟通和了解。在《新加坡小学教育考察》一书中,作者吴云霞讲述了自己在新加坡孺廊小学的见闻:凡是国家面对学生的各种书面告示,大到“信约”,小到“招生办法”,一律同时用英文、华文、马来文、泰米尔文印刷;政府把每年的8月9日定为宣传、倡导民族团结的日子,那天各族学生都穿上自己的民族服装,并用不同文字的庆贺节日的标语装点校园;举办文艺演出时,各民族学生纷纷登台表演,校长还刻意把少数民族学生的节目排在前面,以示优待。
2、语言教育——开展双语教育。
新加坡是一个多语言的国家,拥有4种官方语言,即是马来语、华语、英语和泰米尔语。基于和马来西亚的历史渊源,《新加坡宪法》明定马来语为新加坡的国语,主要是尊重当地原住民所使用的语言。由于内在和外在因素的考量,新加坡采用英语,作为主要的通行语和教学语,因为新加坡种族多、语言杂,四大族群中,没有一种语言有近半数的他族人懂得,选择任何一族语言做为主要语言,均会引起他族的不满。英语虽本为殖民地的语言,但有过半数的各族人懂得,较易为各族人所接受。
在1965年以前,新加坡的语言教育为单语教育,也称多种语文学校并存制,即华文学校用华语(包括中国方言)授课,马来文学校用马来语授课,印度文学校用泰米尔语授课,英文学校用英语授课。这种语言教育方式使很多人只懂得本民族的语言,对不同民族的人相互沟通产生了极大的障碍。
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共同语教育势在必行。新加坡通过引入英语这一共同语,消除了各民族学生之间的语言障碍,促进了学生们的相互沟通和了解,有利于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发展。在此基础之上,新加坡开展双语教育,并对英语和各民族母语的功能做了区分,即强调英语的工具性和母语的情感性。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它的中立性让各民族都能接受,它的普及、运用有助于新加坡与国际社会及新加坡内部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因此新加坡政府强调英语的工具属性。而各民族的母语则不同,母语的价值在于传授道德观念和文化传统,新加坡政府希望通过用各民族母语讲授本民族的神话传说、英雄故事,使学生们能比较容易地接受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
在新加坡,“英华”、“英马”、“英泰(泰米尔)” 三种双语教育组合并存,表明了各民族的平等地位以及新加坡政府的多元文化主义思想。相比之下,世界上有不少国家所采取的语言政策正好与此相反。如马来西亚独尊马来语为国语,以马来语作为全民统一的基础。而在新加坡,虽然华人占多数,却没有选择华语为国语,也没有仅将英语和华语作为双语教育组合,而是采用“ 英华”、“英马”、“英泰”三种双语教育组合,这充分体现了新加坡教育多元文化主义的指导原则。
新加坡的双语教育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能力和水平,为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学生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方案。1979年以后,新加坡的双语教育对不同能力的学生采取不同的修业年限,这种弹性方案符合学生的实际,也减轻了能力偏低的学生的负担。实际上,如果仅考虑英语的交流和沟通功能,一般人并不需要具有很高的英语水平。
3、扶持弱势民族文化教育
新加坡政府在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同时,强调对弱势民族的关注。现以新加坡马来人为例,新加坡政府为扶持马来人的教育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努力:
一是政府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对马来人实施免费教育。新加坡建国之初,由于其境内马来人的文化水平比华人和印度人都低,所以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新加坡政府就做出规定,凡马来人的子弟,在中学和大学一律享受免费教育(当时新加坡已经在小学实行了义务教育)。经过新加坡政府和该国马来人的共同努力,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新加坡马来人劳动者的文化程度已有了明显提高。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对马来人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因为小学毕业的文化程度可以胜任的工作毕竟有限,所以新加坡政府设法对马来人进行职业培训,使他们具备某种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是发动民间力量,成立以社群为依归的自助团体,帮助马来人提高受教育水平。在新加坡政府的支持下,新加坡马来人领袖于1982年成立了“伊斯兰教社会发展理事会”(简称“回理会”),由马来人社区、文化团体的代表和行动党的马来人议员联合组成,其职能包括鼓励新加坡马来人学生努力进取、动员家长督促其子女完成学业、对经济贫穷的家庭提供教育福利等。新加坡政府为“伊斯兰教社会发展理事会”提供会所和经济帮助,每个月从每个新加坡马来人员工的公积金户头中扣除0.5元(新加坡元,后来逐步增加到2.5元)供“伊斯兰教社会发展理事会”开展活动,新加坡政府再按1:1的资金比例给予资助。
事实证明,新加坡马来人社区领袖对马来人学生和家长的影响是很大的。经过他们的辛勤耕耘,加上开办夜间课外补习班,新加坡马来人学生的成绩得到了明显提高,其考试及格的人数逐渐增加,数学成绩的进步尤其显著。
总结语
新加坡多元化文化教育给予我们的深刻启示是,在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和多宗教的国度里,必须始终秉持“多元文化共处”理念,必须坚持不同民族、不同语言和不同宗教群体社会地位平等的政策,全力促进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努力实现各个族裔共同分享国家多元文化和社会多样化生活,全面推进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和国家认同,全力保障各个民族、各种语言和各种宗教社会群体之间的团结与和睦,共同推进社会文明,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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