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目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意义

发布时间:2016-11-11 23:14

很多单位都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但有时候得不到理解,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下消防安全培训的目的,以引起大家对消防安全培训的重视。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目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意义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目的

首先我们看一下2010年我国的火灾数据。全国共接报火灾13.17万起,死亡1108人,受伤573人,直接财产损失17.7亿元。其中,因电线短路、过负荷及电气设备故障等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共40481起,占火灾总数的30.7%,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25547起,占19.4%。在69起较大以上火灾中,有24起为电气原因引起,占34.8%;有12起为生活用火不慎引起,占17.4%。由此可见火灾给我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多大的威胁,如果能做好消防安全培训一定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1、了解消防工作的意义及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性质。义务消防队是单位治安消防工作、预防火灾、自防自救的重要力量,保障单位生产生活安全,能有效防止火灾发生和尽快将火灾扑灭,最大限度减少单位和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保证。

2、了解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熟知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水带(枪)、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及检查、维护保养方法。在遇见火灾后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

3、熟知火灾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灾时,做到沉着、镇静报警,根据观察了解的情况先向部门值班人员、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以简单方式通知消防队;查看火情的同时分析起火原因,根据火势拨打报警电话119,要报清楚起火地址、火势、燃烧的是什么物质;使用消防器材,要会扑救初起火灾。

4、掌握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控制可燃物;隔绝空气;消除着火源;阻止火势蔓延。基本方法: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化学抑止法。

5、熟知公司及部门消防应急预案、疏散与逃生方法、路线,应急疏散程序和措施。

6、熟悉消防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知晓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安全监管、消防设施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消防经费保障、检查考评等责任,掌握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提高消防工作管理能力。

通过以上对消防安全培训目的总结,一定对消防安全培训有了一定新的认识,下次一定要认真对待。

消防安全知识有哪些

燃烧与火灾

1.燃烧的必备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温度,有焰燃烧还要求有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2.火灾、闪燃、阴燃、爆燃、自燃及闪点、燃点、自燃点的定义:

火灾: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闪燃:在可燃液体(固体)表面上挥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后,遇明火产生的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

阴燃: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现象。

爆燃:以亚音速传播的爆炸。

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明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畜热所产生的自行燃烧现象。

闪点: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可燃液体(固体)能放出足量的蒸汽并在容器内的液体(固体)表面处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

燃点: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

自燃点: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的最低温度。

3.火灾分为六类:按照国家标准GB、T4968-2008《火灾分类》的规定,把火灾分为A、B、C、D、E、F六类。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设备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4.灭火的基本原理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冷却、窒息、隔离和化学抑制。

5.可燃液体的燃烧特点:流体是否发生燃烧、燃烧速率的高低与液体的蒸汽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有关。

6.可燃固体的燃烧特点:固体可燃物必须经过受热、蒸发、热分解,固体上方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燃烧极限,才能持续不断发生燃烧。

7.热传播有三种途径: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8.氧指数:在规定条件下,固体试样在氧、氮混合气流中,维持平稳燃烧所需的最低含氧量。以氧气所占体积百分数的数值表示。

爆炸

物理爆炸、化学爆炸、爆炸极限、爆炸上限、爆炸下限的概念

物理爆炸:由于液体变成气体或者气体迅速膨胀,压力急速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

化学爆炸:因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气体和高温,而发生的爆炸。

爆炸极限: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浓度。

爆炸上限: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传播的最高浓度。

爆炸下限: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传播的最低浓度。

2.粉尘爆炸的特点(1)多次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2)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热表面点燃较为困难;(3)与右燃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和,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

燃烧产物及其毒性

由燃烧或热解作用而产生的全部的物质,称为燃烧产物。燃烧产物通常指燃烧生成的气体、热量、可见烟等。

1.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指: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等。

2.大多数物质的燃烧是一种放热的化学氧化过程。从这种过程放出的能量以热量的形式表现,形成热气的对流与辐射。热量对人体具有明显的物理危害。

3.由燃烧或热解作用所产生的悬浮在大气中可见的固体和(或)液体颗粒总称为烟。其粒径一般为0.01-10微米。这种含碳物质是在火灾中不完全燃烧所生成的。燃烧产物的数量、组成等,随物质的化学组成以及温度、空气供给情况等变化而不同。燃烧产物的毒性:见《消防监督检查》第20面。

二氧化碳它是主要的燃烧产物之一,在有些火场中浓度可达15%。它最主要的生理作用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入量增加。并且还会引起头痛、神智不清等症状。而一氧化碳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对血液中血红蛋白的高亲和性,其对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高出250倍,因而,它能够阻碍人体血液中氧气的输送,引起头痛、虚脱、神智不清等症状和肌肉调节障碍等。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1.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共6大类15项。

2.甲类气体是指爆炸下限〈10%的气体;乙类气体是指爆炸下≥10%的气体。

3.甲、乙、丙类液体的划分标准:见《消防监督检查》第13页。

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火灾危险性分类 分级 液体的闪点(0C)甲 一级易燃液体 60甲类:闪点〈28℃易燃液体;乙类:闪点28℃-60℃的易燃液体;丙类:闪点〉60℃的可燃液体。

4.沸溢性油品火灾危险性:见《消防监督检查》第12页。

液体在燃烧过程中,由于向液层内不断传热,会使含有水分、粘度大、沸点在1000C以上的重油、原油产生沸溢和喷溅现象,造成大面积火灾。这种现象称为突沸,往往会造成很大的危害,这类油品秒为沸溢性油品。

沸溢性油品是含有水分、粘度大、沸点在100℃以上的重油、原油。

液体在燃烧过程中,由于向液体层不断传热,会使沸溢性油品产生沸溢和喷溅现象,造成大面积火灾,危害很大。

5.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外浮顶罐、内浮顶罐:

固定顶罐:立式圆柱形的储罐上,有一个固定顶的储罐。

外浮顶罐:储罐的顶漂浮在液面上,且可以随着液面上下浮动。

内浮顶罐:固定顶储罐,罐内还有一个随着液面上下浮动的顶

火灾伴随火的发明和利用而产生,与人类文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活动方式的改变,火灾的发生相应呈现出一定的变化规律和特征。人类的生命与健康、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及由此不断扩大的消防安全需求,是火灾科学和消防技术发展创新的直接向导和原始动力。探讨火灾科学和消防技术的发展有必要对与其相关的火灾形势进行分析。

消防口诀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l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 l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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