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 已开工181个项目
近日,广西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岑溪市召开。据了解,广西各地正在稳步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各地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全区已开工181个项目,共5.34万套,开工率为70.08%。
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主要是对城镇旧住宅区内的危旧住房进行改建、扩建、翻建等实质性改造,对旧住宅配建厨房、卫生间等功能性用房,对房屋建筑主体水、电、气、通信、防水等老化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对外墙进行修缮,对不达标的老旧房屋进行结构抗震加固,对雨水污水收集系统、安全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实施改造和建设。
2014年6月,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3-2017)》,计划在规划期内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危旧房改造55.71万户。2015年广西要实施综合整治项目有251个,分布在全区57个县区,涉及6.9万套旧住宅小区。此前,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支持广西各地进行实质性改建的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在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始终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实行领导亲抓直管,明确分解和落实责任,注重摸底调查与宣传引导,推动协议签订,多方开拓资金来源渠道,破解资金难题,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岑溪市在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中,通过拆旧建新,对樟木古街危旧住宅进行改建、扩建和翻建,使古街面貌焕然一新;桂林市灌阳县选择异地新建安置住房,对1200户棚户区居民进行了异地安置,实现了新旧镇区的有机衔接,形成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桂林市雁山区和贺州市富川县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多方筹措改造资金,对古街古镇老旧住宅进行原址改建,维修、加固房屋主体结构、消除危房安全隐患、配建厨卫、完善房屋使用功能等,并与旅游开发、古街古镇保护相结合,让老城焕发新貌;柳州市将羊角山“三无小区”纳入旧住宅综合整治范围,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改善了城市面貌。这些民生工程,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广西旧住宅小区改造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个别地方对政策理解不够,个别市县缺乏创新、探索的动力,没有将棚户区改造和带动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对棚户区实施综合整治力度不够,重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轻危旧房改建等,有些地方开工进度比较慢。综合整治的资金落实困难,不能及时到位。
下一步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进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多渠道争取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资金支持,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2015年9月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14.33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
据初步计算,广西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中,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约9.1万户,完成改造将拉动投资近50亿元,将有力地推动建筑、建材、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为税收增长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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