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文化教育下乡服务团队建立爱心书屋借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24 14:49 阅读量:62 日记本:《我的笔记》

在2017年5月4日,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阳光爱心社与长清湖校区e助“互联网+”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举行爱心捐赠活动,在本活动中,两校区师生纷纷捐出自己闲置的书籍和物品,送给留守儿童。我服务队将这些书籍带往临沂市兰陵县车辋镇唐庄村,捐献给唐庄村爱心书屋,并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的图书借阅制度。

2017年7月11日中午,15名服务队成员对近700本书籍进行分类编码,主要分为3大类,A大类为杂志类,B大类为教辅类,C大类为散文诗歌类,按类编码记录在案。现场有三名爱心小志愿者帮助整理,这个过程锻炼了他们的动手能力,也有助于提高他们的阅读兴趣。

我服务队将所有书籍放入爱心书屋,并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图书借阅制度,具体规则如下:一、借阅时间暂定为每周六、周日的8点半至17点。二、借还图书时,都要在《借还书登记表》上按格式做好登记,未登记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三、每人每次限借漂流图书一本,借阅期限为7天,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若逾期未归还,则暂停其借阅资格10天。四、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以购回相同书籍或购买同等价钱的书赔偿。

为使爱心书屋能够有效运行,在我服务队社会实践期间,开展一小时读书计划,爱心书屋每天定点开放。爱心书屋借阅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唐庄村儿童对书籍的有效借阅,养成良好的借阅习惯,激发孩子们的阅读兴趣,使他们能够在知识的海洋中自在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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