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东明将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治理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2016-11-21 09:12 阅读量:77 日记本:《东明》

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消除违法建设,以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此次行动的治理范围为:以2010年至2011年各县区普查情况为基准,市区和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
治理重点包括八项:
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
擅自填堵、篷盖河道及沿河进行建设的;
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
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设置的大型立柱广告设施;
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各县(区)在集中力量抓好以上治理重点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确定各自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并依法治理。
据悉,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现在开始,2019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
2016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2017年,完成60%以上治理任务;
2018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2019年6月底,健全完善城市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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