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冰:应严厉杜绝“辽宁贿选案”翻版重演

发布时间:2016-09-19 08:56 阅读量:64 日记本:《三下乡专题》

今天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张德江主持召开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并讲话。不寻常之处何在?首先,这是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召集”的会议,这一举动就非常不寻常;而之所以临时召集,则是为了表决辽宁省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内容也非常不寻常。(9月14日 新浪网)

辽宁贿选案创下了两个“新中国史上首次”,确实令人吃惊。一是涉案官员级别高,出在省级层面;二是涉案人数多,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这样的贿选案一旦成功,对当地官场的生态影响之大,其严重后果让人想想都心里发凉。

其实,除了辽宁贿选影响巨大,还有四号南充贿选案也让人历历在目,涉及477人,涉案金额高达1671万元,还有无数的“小打小闹”现象更不用提了。为了心中的代表位置,花钱打通“关节”,恶意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其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一则,上位之人要努力“回本”,把竞选时的“投入”捞回来,自然会通过非法手段谋利,参与腐败;二则,贿选破坏官场生态,透支竞选公信,封堵靠埋头实干的晋升之路,打击大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使竞选沦为走形式、搞过场。

事已至此,自揭其丑、知耻而后勇才是正确面对的态度。张德江亲自主持,临时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报辽宁案件,就足以印证这是一次不同寻常的会议。终止部分代表资格,该问责的问责,该撤职的撤职,也算是依法依规,情理之中。

这些年,无论是科学选拔干部还是人大代表,从党中央自上而下的纪律要求并不少,在制度设计上破除干部“带病提拔”、贿选买官等腐败问题,但不可否认,竞选中的腐败仍是一片“重灾区”,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整治,许多乱象需要铲除。

选人用人,是为政之重中之重。拉票贿选,则会对一地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地方党政部门,当以辽宁贿选案为“镜戒”,从中吸取教训,反思问题,如何杜绝类似的“拉票贿选”行为发生,还需提前预防,加强监督,惩防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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