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执法规范执法者还需先律己
发布时间:2016-06-20 17:07 阅读量:92 日记本:《个人日记》
昨日上午,一则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一边开车,一边与车后座两名女子争吵。该名男子言辞激烈,并不时出现侮辱性词句。昨天,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发布通报称,视频中男子系该分局流塘派出所民警,因“执法不规范”,目前已被调查。宝安分局局长周兆翔也对事件中的两名女子作出道歉。(6月11日 《新京报》)
近日,深圳民警不规范执法事件一时间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诚然,一提到“暴力执法”、“不规范执法”这些字眼,首先给民众产生的感觉就是对执法者的不信任,给群众没有一个踏踏实实的安全感。
的确,在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者的暴力执法,执法不规范,甚至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耀武扬威,严重损害了执法队伍形象,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让执法者的公信力也大打折扣。
据报道,深圳宝安民警因说话出现侮辱性词句,语言表达方式不对,从而激化矛盾。试想,执法者如果在执法中说话不规范、不文明,甚至说脏话、气话,这就很容易发生口角,造成群众的不满,甚至会引起群众起哄,从而激化矛盾。相反,规范文明的语言,得体的执法行为,会让执法服务对象倍感亲切,让其对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心服口服,从而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警察的良好形象。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切实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者综合素质已成为一个日益突出和迫切的问题。
有言是,打铁当须自身硬,律人还需先律己。为此,要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执法者队伍的政治素质,道德作风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让不规范执法的事件不再上演。(文/雨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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