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唇男婴被爷毒杀

发布时间:2015-07-23 16:13 | 日记本:《新闻》

兔唇男婴被爷毒杀

“兔唇”男婴出生2天遭毒杀 男婴爷爷被刑拘

7月17日14时30分左右,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发生一起新生儿非正常死亡事件。经调查,死者父母家住崇明县向化镇向化村,孕妇于7月14日23时20分入住县第二人民医院待产,于7月15日5时45分分娩出一名先天性畸形婴儿。7月17日14时医护人员巡视产房时未发现异常,14时30分左右医护人员发现新生儿已死亡,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新生儿疑为被刻意剥夺生命,目前一名死者家属和一名相关医生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相关的检验、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爷爷下狠手?

出生两天的孩子为何惨遭毒手?事情还要从7月14日说起。那一天深夜23时20分,崇明第二人民医院住进了一名25岁的产妇,陪同她一起来的还有孩子的爸爸和爷爷。一家人住在崇明县向化镇向化村,系崇明本地人。

第二天凌晨5时45分,产妇分娩出一名带有先天性唇裂畸形的男婴,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我们无法推测迎接新生命时这家人的心情,因为就在两天后的7月17日下午14时30分许,婴儿被发现在病房内早夭,但他的家人异常冷静,看不出任何惊诧或是悲伤。

随后,警方的调查显示,孩子系非正常死亡。又过了不久,孩子的爷爷到当地派出所自首,痛陈其过,供述了自己在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周医师的帮助下“毒杀”亲孙子的过程。按照他的表述,爷爷从周医师处获得了氯化钾药剂和针筒,向周某咨询了操作步骤,然后使用针筒向婴儿的头部注射了致命的化学药剂。

爷爷并没有说明草草结束孩子生命的原因。目前我们所能知道的仅是,男婴在今年7月前后就被查出唇裂,家人或许有过流产的纠结,但当时胎儿已经很大,他们最终还是让孩子顺产娩出。

医生是帮凶?

7月19日,医院方面将正在值夜班的周医生送至派出所,此后周医生被刑事拘留,至今没有从派出所出来。周医师从医20多年,不仅技术受到普遍认可,还一直是先进典型。周医师真的是帮凶?

事件发生后,医院也做了排查。根据该院副院长季惠的描述,首先,周医生确实借了一支氯化钾试剂,她事后表示借药是因丈夫腹泻,先借回去,但之后没有了症状,于是还回。院方的排查结果也显示,周医生还回的针剂并没有使用痕迹,玻璃瓶完整。其次,季惠本人曾亲自询问周医生是否与婴儿死亡有关,得到了否认答复,而且,在当面询问针剂使用情况和被送往警署配合调查时,周医生都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十分镇定。还有,经过初步了解周某事前同男婴家属并不认识,且周某应该非常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道事件后果。

所以,周某为何协助杀人,医院方面称难以理解。获悉周医生被刑拘时,医院上下更是极为震惊。

记者了解到,氯化钾试剂并非毒药,一般病房内都会备上几支。同时这是一种处方药,高浓度的试剂一般难以购得,氯化钾注射液常在稀释后在盐水中吊水使用。专业药剂师对记者表示,虽然氯化钾注射液是一种较为普通的药剂,但如直接注射会让心脏骤停。目前,涉事医院表示将更严格管控药品。

唇裂治不好?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给男婴带来杀身之祸的很可能是其先天性畸形的面部外观。

但是唇裂真的有那么可怕吗?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口腔颅颌面科主任医师王国民教授向记者介绍,唇腭裂,俗称“兔唇”,是指先天性的上嘴唇开裂,是口腔颌面部最常见的先天性畸形。在上海,唇腭裂的发病率为1.71‰。发病原因不明,遗传比例低,仅占15%左右。王国民教授表示,唇腭裂是先天畸形疾病中治疗效果最好的,手术已经相当成熟。“我们已经可以做到唇裂孩子在外观上接近正常人,修复后的上唇解剖结构自然,唯一会留下是一道疤痕。”他介绍,普通的唇裂一次可以修复,在九院治疗的费用一万元左右,各医院价格略不同。

“其实这个病不会对男婴将来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季惠也表示,“唇裂可以通过手术矫正,这点我们也向男婴家属说过。此外,男婴其他体表特征都正常,我们也暂未找到其他毛病。”

杀人系故意?

爷爷、医生,这两个身份看似都不可能和杀人凶手扯上任何关系,却涉嫌故意杀人罪。

“如果向婴儿注射化学试剂的就是被刑拘的爷爷,那么其在主观上肯定会被认定为有杀人故意,因此初步认定其涉嫌故意杀人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蔡正华告诉记者。

至于医生,蔡正华认为,医生私自外借药剂显然违规,“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该涉事医生违规在先,又可能在客观上帮助了家属实施故意杀人,警方先推测这是一起共同犯罪并对医生予以刑事拘留,于法不悖。”但涉事医生的“故意杀人”罪名是否能成立,还要看经过警方侦查后,是否能认定她事先知道家属要实施故意杀人而提供药剂,“如果不知家属的目的,只是向家属提供了该化学药剂,则可能涉嫌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兔唇”男婴降生两天竟遭爷爷氯化钾毒杀

“哎哟,这个小毛头怎么浑身冰凉,呼吸也没有了?半个小时前,小毛头还好好的呢!”7月17日,上海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内发生一起新生婴儿死亡事件。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婴儿的家人既不哭也未闹,院方遂报了警。调查显示,男婴并非正常死亡,而是被人注射了一种名为氯化钾的药剂。目前,男婴的爷爷和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刑拘。

事件回放

男婴出生有残疾 两天后夭折在医院

这名非正常死亡男婴的父母住在崇明县向化镇向化村,系崇明本地人。按照医院的病历记录,7月14日23:20,孕妇因临盆住院待产。15日5:45,她分娩出一名男婴,不幸的是男婴系先天性唇裂畸形。

7月17日14时,医护人员巡视产房时,未发现男婴存在异常。到了14时30分左右,男婴家属慌慌张张地找到医护人员,称男婴有点不对劲,待医护人员前去检查时,发现新生儿已死亡。

家属不哭也不闹 医院报警挖出命案

按理说,刚生下的孩子在医院突然死了,家属肯定无法接受,甚至要向医院讨说法。但这名男婴的家属有点奇怪,他们不仅没有闹,也没有流露出过多的悲伤。院方感到蹊跷,随即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男婴并非因自身疾病自然死亡,而是有人故意剥夺了他的生命。很快,男孩的爷爷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紧接着,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周某也被民警带走。

昨天,记者从崇明警方了解到,上述两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有知情者称,7月17日,男婴的爷爷从婴儿的头部注入化学试剂,结束了婴儿的生命。事前,男婴的家人曾向妇产科副主任周姓医生咨询如何操作,并从她处得到化学试剂。

五大疑问

疑问一:新生男婴因何遭毒手?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给男婴带来杀身之祸的诱因,很可能是其先天性畸形的面部外观。“男婴的唇部裂开,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兔唇’。其实,这个病不会对男婴将来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兔唇可以通过手术矫正的,这点我们也向男婴家属说过。除此以外,男婴其他体表特征都正常,我们也暂未找到其他毛病。”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季惠告诉记者。

唇裂是口腔颌面部常见的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约为1∶1000。

疑问二:致死的药剂究竟为何?

经过初步调查,导致男婴死亡的是一种名为氯化钾的药剂。这是一种处方药,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后引起的低钾血症等,还可治疗洋地黄中毒引起的频发性、多源性早搏或快速心律失常。

虽然氯化钾注射液是一种较为普通的药剂,但如直接注射会让心脏骤停。比如,注射死刑中的药剂配方中,就含有高浓度的氯化钾,其致死原理为,血液中过量钾离子导致心肌先过度兴奋,然后骤停。注射后,人体进入临床死亡的时间很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生理上无痛苦反应。

但依旧存在一个疑点:男婴的爷爷怎么会知道这种针剂会制人于死命?

疑问三:致死药剂到底从何而来?

季惠告诉记者,氯化钾试剂并非毒药,也不是麻醉类药物或精神类药物,价值也不大,医院的病房里都会备上几支,一般使用都需登记。

事件发生后,院方排查时发现,妇产科副主任周医生曾在事发前外借过氯化钾药剂。院方找到周某询问,但周某矢口否认,并称借药剂是因为丈夫腹泻,想拿回去治疗用,但之后丈夫的症状消退了,就把氯化钾药剂还回病房。

据季惠回忆,7月19日,警方突然提出要找周某了解情况,当天深夜周某恰巧在病房值班,于是被带至派出所。从那以后,周某就再没有出来过。“不管是之前当面询问为何外借药剂,还是之后被警察带走时,她都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

既然周某外借了一支氯化钾药剂后又归还了一支,那么导致男婴死亡的氯化钾又从何而来?目前,警方和院方未给出答案。有人猜测,周某可能是从其他地方拿了一支药剂还回病房。

疑问四:医院药剂管理是否存漏洞?

季惠表示,由于病区药房晚上没人,但晚上病房里的病人可能会用到氯化钾,因此一般来说,每个病房都会备5~10支不等的氯化钾药剂。“比如医生开了医嘱,护士先把药拿出来用,用完以后再到病区药房取回来,然后再补充进去。”

季惠坦承,周某是一个科室的副主任,如果她提出要拿一支氯化钾药剂回家给丈夫治病,确实不会受到很大阻力,值班的护士也不会过分为难同事。

季惠表示,对于药剂的使用,医院有明确的相关规定,院方今后将会加强对药物的管理和落实。

疑问五:涉案医生卷入案件有多深?

记者在妇产科看到,走廊外墙上悬挂有科室各医护人员名录,其中副主任周某的照片已被拿下。

当获悉周某被刑拘时,医院上下极为震惊。院方表示,周某在医院已工作近20年,口碑很好。“她从一个主治医生做到科室副主任,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心里应该很清楚。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涉案的这户人家和周某并不认识,但是否有隐情还不清楚。她为什么做这事,我们也百思不得其解。”季惠告诉记者。“涉事医生被带走并刑拘,是正常的侦查方向。”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正华告诉记者,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涉事医生违规在先,又可能在客观上帮助了家属实施故意杀人,警方先推测这是一起共同犯罪并对医生予以刑事拘留,于法不悖。

但涉事医生的“故意杀人”罪名是否能成立,还要看警方的侦查。蔡正华指出,如果医生事先知道男婴家属要实施故意杀人而提供药剂,那么可能就是涉嫌故意杀人的“帮助犯”;如果不知家属的目的,而提供了化学药剂,则可能涉嫌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