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边文化第二届签聘作家艺术家全国招录启事
南边文化第二届签聘作家艺术家全国招录启事
习总书记最新文艺路线指出要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南边文化紧紧跟随总书记文艺指导战略,以扶助成长作家为核心,以壮大南边文化艺术创作队伍、造就实力作家、构筑与时代相适应的良性文学格局为重任,以促进中华文学事业发展与繁荣为宗旨,现面向全国招录签聘作家艺术家。
一、招录对象
1、热心文学艺术创作,具有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所必需的修养,文品良正。
2、擅长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纪实文学等体裁文学创作(具有长篇小说创作能力者优先);擅长软笔、硬笔等等书法创作;擅长国画、油画、版画、素描、壁画、漆画等等美术创作;
3、具有一定创作实力或创作影响,并创作出一定量比较成熟的文学艺术作品。
4、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本着扶持青年作家艺术家的愿望,30岁以下作者申请签聘作家艺术家条件可酌情放宽。
二、签聘程序
1、应聘者须向南边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值班QQ:3155261251)索取申请表,提交相应的个人资料(内容详见签聘作家艺术家申请表),并附生活照或艺术照两张。
2、提交部分个人原创作品供审读:
诗歌类至少8首、散文类4篇、小说类3000字以上,长篇小说附500-2000字简介;书法作品至少6幅;绘画作品至少4幅;
3、申请资料经初审后,提交南边文化艺术研究中心评审组复审,评审通过即通知申请者办理签聘手续。
4、为保障作家艺术家权利,审核通过者签聘时收取建档费、作品审阅费、证件工本费共计200元,未通过审核者不予以收费。
注: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优先录取:
公开发表作品篇数较多;
有长篇小说创作经验;有国画创作经验;
担任各级作家协会、社团、文艺网站等负责人;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三、签聘期限
1、每届以一年为限(2015年即本次招录第二届),时间自正式签约之日始,时间满一年即止。
2、凡申请签聘者,均视为同意签署一年协议。如有不同意者请提前声明,满一年后可续约或通知单位解除协议。续签手续需在上一次合同过期一个月内进行。
3、若签聘作家艺术家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因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签约关系并追加相应责任。
四、招录名额
按现行区域划分控制名额,同届每个地区级区域限5人;每个文化单位限5人,受推荐者除外。
五、签聘待遇
1、签写聘书,颁发签聘作家艺术家证书(加盖单位注册公章),享受签聘作家艺术家身份。(证书编号官网可查)
2、每个季度向签聘作家艺术家免费寄送杂志、报纸等刊物。
3、对签聘作家艺术家的创作状况及创作计划评估,提供相应的咨询、指导与辅导。
①对于签聘作家艺术家,每季度向南边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上交最具代表性作品,由单位邀请国内著名作家、诗人、学者等给予中肯的指导意见,帮助签聘作家艺术家提升创作水平;
②具有市场潜力的签聘作家艺术家,单位将尽可能的疏通渠道,尽一切力量使签聘作家艺术家能在有影响力的海内外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使作品实现应有的市场回报。
4、单位着重打造签聘作家艺术家个人图书,南边文化图书编辑策划中心与众多出版社合作出版,长期征稿。
①图书为个人作品集或多人合集,文体不限;
②单本正文字数不低于五万字;
③入选作品视质量将给予签聘作家艺术家1000-6000元/本不等的出版资助;
④由签聘作家艺术家个人申报,南边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和图书编辑策划中心协调审定,由出版社终审,15个工作日内将给予回复意见;
⑤图书出版后单位将在各大网站媒介等宣传推广,淘宝网、孔夫子旧书网以及实体书店上架销售,所得收益全归作者所有;
⑥邀请国内著名作家、文艺评论家等撰写评论和推荐语,并在各大媒体刊发宣传。
5、通过举办的创作笔会、研讨会,媒体版面集中刊发作品,组织出版丛书等多种形式,推荐签聘作家艺术家创作成果,扩大签聘作家艺术家在文坛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主要包括:
①推荐签聘作家艺术家参加部分高校或团体举办的文学活动;
②优先参与各类征文大赛;
③举办签聘作家艺术家作品研讨会;
④组织文学采风活动;
⑤参与出席颁奖典礼和图书、杂志签售发布会。
6、根据个人需要,南边文化可推荐签聘作家艺术家加入当地县(区)、市、省等级别不等的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及相关文艺组织社团等。
7、签聘作家艺术家所举办、参与的文艺活动,经单位同意后,可以挂名为协办、主办单位,重点活动单位可以提供宣传、赞助等支持。
8、不定期向签聘作家艺术家约稿荐稿,优先刊发签聘作家艺术家作品,重点宣传报道签聘作家艺术家动态。
9、每个季度评选季度优秀签聘作家艺术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每届评选该年优秀签聘作家艺术家,作品推荐至刊物发表或图书收录。
10、为签约作者申请认证新浪博客、新浪微博“V”字账号。
11、对创作成绩突出的签聘作家艺术家,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12、签约期内签聘作家艺术家遇有生活写作等方面的困难,单位有责任给予关怀。
13、单位将不定期向签聘作家艺术家提供其他福利。
六、签聘作家艺术家责任与义务
1、悉心创作,尽可能出品具有一流水平的文学作品。
2、参与南边文化组织的文学创作、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
3、每季度需向作家部提供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至少三篇且体裁不同)
4、定期向单位汇报情况,一季度一次,多者不限,
汇报内容:该季度的创作成果、所获奖项、资料信息变动等。
5、发表出版作品、参加文学类活动等,着重体现签聘作家艺术家身份。
6、协助单位官方微博(新浪)(@南边文化)做好单位品牌宣传、签聘作家艺术家等微博推广活动。若有作品入选、出版等,服从单位签售、宣传等安排。
7、协助单位做好其他业务性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本单位与签聘作家艺术家在编制、组织人事等方面不发生关系。
2、签约期内签聘作家艺术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创作上自觉接受本单位的管理与协调。
3、申请签约时所提供的作品不得模仿、抄袭、改写、剽窃他人作品,一经查出,后果自负。
4、签约期内,在保护签聘作家艺术家创作权益不受侵害的基础上,本单位享有其创作成果优先选用、出版和将其改编影视剧本的权利。
5、本启事为暂行稿,最终解释权属南边文化。
南边文化 南边文化艺术研究中心 南边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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