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图》之埋儿奉母
发布时间:2015-01-26 09:29 阅读量:151 日记本:《个人日记》

第十二孝: 郭巨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林县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奉老母,对母亲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就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上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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