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照进腐败黑暗世界的一束光
发布时间:2014-12-10 08:03 阅读量:129 日记本:《个人日记》
人民网12月8日刊发文章《抽查核实是“前奏”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呼之欲出》,说了中央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一直以来,“只填报不核实”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漏报、错报个人信息。而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抓住了规定落实的关键,相应的处罚措施也使制度更有威慑力。
抽查和核实个人事项报告,让领导干部感到戒尺在侧、悬剑在顶,使他们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从而遵纪守法,廉洁办公。正如一句肺腑的劝慰:“做官要诚实干净,欺上瞒下休想蒙混过关”。
目前,对于抽查核实的范围、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还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应当由报告、核查、公示、问责四个部分组成。
不仅从报告和核查的具体细节严格把关,还要对报告内容和核查结果进行适当的公开公示,使公众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了解情况,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最后,形成法律问责机制,用法律制度斩断权力与腐败的链条。
笔者觉得,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是监督领导干部重要举措,不仅要由试点开始逐步推广并完善,还要藉此逐渐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建设,最终建立起一套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成为照进腐败黑暗世界的一束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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