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八论“规矩”说与谁听

发布时间:2014-12-09 11:15 阅读量:983 日记本:《个人日记》

习总书记八论“规矩”说与谁听

王志伟

近日,新华社“新华视点”微信刊发了《习近平八论“规矩”》一文,立即引发了网民的广泛热议。文章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规矩”的系列论述,从强调“恪守规矩”,到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从中可以管窥出总书记对建成现代法治国家的高度重视。

规矩者,法律、规章、制度之谓也。规矩是我们党制度性的自我约束,是我们党抵御各种风险的牢固防线,坚守规矩是我们党在复杂条件下保持纯洁性、先进性、战斗力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这个民族走向现代法治国家进程中必须上好的一课。习总书记一再强调“规矩”的重要性,目的就是“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这些年来,确有那么一些领导干部将自己置身于规矩之外,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飞扬跋扈,无所禁忌,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钱都敢拿,霸王思想浓厚,官僚习气十足,一味沉迷于“当官做老爷”。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在政策法规高压之下,玩起了变换“马甲”之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明里暗里搞变通、打擦边球,变着法子规避禁令。凡此种种,都是心无敬畏、目无戒律、不守规矩的表现。长此以往,必将带坏社会风气,必将损害党的执政基础。 对此,习总书记严肃的指出“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

一个社会的制度、规矩,大多是各级领导干部制定的,领导干部本应成为制度、规矩执行的推动者、带头人。那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反而带头成了制度的破坏者、逾越者、规避者?归根结底,还是一些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在作祟:规矩是讲给别人的,自己可以例外;如果自己犯了规矩,希望这次就不惩罚了,下不为例;如果自己犯了规矩,又逃避不了惩罚,就希望对自己惩罚得比老百姓轻些。如果按这样的思维逻辑去做人做事,那么破坏规矩、藐视制度就是理所当然的了。领导干部作为“奉法者”,其遵守规矩制度的行为对社会风气有着最直接、最深远、最广泛的影响,要想使领导干部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就应当做到习总书记讲的“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和特殊党员,决不给腐败留有规矩制度的任何空间。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引用了先秦法学家韩非子的一句话: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意思是说,执行法律的人依法行事,那么国家就强大;执行法律的人不依法行事,那么国家就衰弱。此话可谓一语中的,醒人耳目。领导干部行使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更应该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坚持守规矩、守纪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试想一下,如果执法者心无规矩、目无制度,那么,普通百姓的规则意识和法治信仰如何建立?所以,中国要建成现代法治国家,就必须在我们的社会中首先做到“奉法者强”,就必须建立“奉法者强”的社会行为环境,就必须如习总书记讲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只有敢于亮剑,才能给“规矩”立威,才能扫除顽瘴痼疾,才能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习总书记八论“规矩”,高屋建瓴,发人深省,既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营造“奉法者强”政治生态的深邃思考,更是对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的深刻警醒。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规矩,体现了一种品德和修养,更表现了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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