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清理害群之马,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买官卖官者
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四轮巡视,涉及31个省区市等,形成了47份巡视反馈情况报告。巡视发现,有8个地方干部任用存在领导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之风,有5个地方甚至存在严重的买官卖官问题。(据11月24日人民日报)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代社会,买官卖官,买卖的却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是政治腐败。卖官者早已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抛于九霄云外,利用手中的权力谋求私利,成为腐败的“蛀虫”,买官者也是更加地贪婪,不仅要收回成本,还要有所获利。如此的目的不纯,会陷入恶性循环,不仅会败坏官场风气,助长不正之风,还会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会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以及会对当地的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这些政以贿成、公权私授的做法,于党纪国法不容,与公共利益相悖,必须坚决遏制。
无论买官卖官、封官许愿还是跑官要官,中央都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治理。前不久,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禁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严禁采取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而后出台的有关监督意见明确提出,“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体现了动真碰硬、绝不姑息的制度刚性。
买官卖官,会使清正廉洁有为者受到排挤,不被尊重,不受重用,若任用别有居心者,“埋没”好干部,群众的眼睛却是雪亮的,必然会降低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失去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对买官卖官者决不能姑息纵容,需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来从严处理,需要用刚性制度做保障来遏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让其在阳光下运行,规范权力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防止“一把手”权力过大。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的方式和程序,保证科学、民主的选人用人,建立问责制度,对买官卖官行为严厉惩处。
彻底清理害群之马,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买官卖官者,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刻不容缓。
彻底清理害群之马,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买官卖官者的评论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