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值得一晒

发布时间:2014-11-25 11:37 阅读量:114 日记本:《个人日记》

四川日报网11月25日刊发文章,题为《新<预算法>明年1月1日实施 四川全面晒“三公”》,里面说了从明年起,政府花钱,需要向老百姓公开“明细表”。11月24日,在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上,省财政厅通报了四川拟落实国家新《预算法》的改革举措。其中,财政预算由“2本账”变为“4本账”,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花销”。

值得一提的是,“四本预算”将全部报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同时,从明年起,四川将全面裸晒“三公”经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情况都要公开,主要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财税政策等。政府预决算信息要在人大批准后20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则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会议提出,今后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缩减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观念,转变为政府工作常态。

新《预算法》在预算编制造假等违法行为上,处罚措施力度空前。四川据此要求,单位未将所有政府收支列入预算或造假,截留、占用、挪用预算收入,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等违法行为,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笔者认为,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特征,是执政最根本的要求。在此问题上各级政府部门就需要根本坚持公开透明,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同时还必须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不仅将“三公”经费支出的总体概况向公众说出,更要条分缕析,罗列“三公消费”的细枝末节,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置于民众监督之下,让民众从公共财政透明入手,最大限度打开对行政权力监督的通道,切切实实地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另外,“三公”经费公开是手段,不是目的。细化公开一堆账目,调查发现一些问题,不能不了了之、既往不咎,相反要真正以“三公”支出公开为支点,严格落实问责,防止权力腐败,遏制权力自肥,依法依规惩处那些违规公款消费、以权谋私者,最终实现取信于民,立信于民,重塑政府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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