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需知:公款姓公,不乱用一分一厘
发布时间:2014-11-20 08:13 阅读量:159 日记本:《个人日记》
清远市纪委昨天通报,清远市统计局副局长黎忠佐等人以参加“四省九市统计工作交流会”为名,于6月21日至6月25日驾驶该单位公车,先后到杭州、浙江大学、三清山等地旅游,在单位报销了途中伙食补助费、部分住宿费、餐费、差旅费等共3747元。(人民网 11月19日)
这样的事情或者放在以前不算什么新闻,单位假借考察、学习、开会等名义进行公费旅游早就是惯用的招数,不说三千,可能三万都有。但从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后,如果还不令行禁止,就未必有点不识时务了。
我们看到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后,最明显的是大大减少了以前被国人痛恨的公款铺张浪费,官场上在慢慢的风清气正,干部作风在回归朴素节俭,联系群众增多,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干群关系没有以前那么激化了。
大部分的领导干部适应新的形式,改变工作和生活作风。但还是有那么少部分的,不能及时转变观念,与时俱进,还抱着老观念不放。导致公款消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还有一股暗流涌动。从屡屡曝光的事件可以看出,这样的后果是“要想人莫知,除非己莫为”。
所以作为每一个公务人员,要时刻牢记履行为人民服务是自己的天职。同时,要去除特权思想,去除“四风”,牢记习主席在党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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