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监督别人应学会管理自己
发布时间:2014-11-12 15:21 阅读量:143 日记本:《个人日记》
侄子开车追尾,叔叔李某和朋友陈某、王某闻讯赶到现场,李某当着交警的面砸裂对方车玻璃。派出所民警欲带离李某,身为大荔县人大代表的陈某竟与他人撕扯谩骂民警,导致李某逃脱。昨日,大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暂停陈某人大代表资格,支持警方依法办案。昨日下午,陈某被刑拘。(2014年11月12日凤凰资讯)
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可以说政府的规范运行离不开人大的监督,人大逐渐显现出其职能的重要性。对于人大来说,法定的监督职责是大有可为的,但是监督别人的时候,人大本身更应该管理好内部。
监督别人,首先从自我管理做起。“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大概说的就是大荔县人大代表陈某这样的人。口口声声监督政府权力运行,转过身就撕扯谩骂民警,让其侄儿李某逃脱。陈某身为公职人员和人大代表,理应着眼全局,立足本职,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决事,但现实却恰恰相反。人大要想好好监督别人,就该从自身着手。
人大就好比“手电筒”,照亮别人,把别人曝于光明之下。但却恰恰照不到自己,也许在这样的黑暗下,负能量也在默默的滋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更应该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意识,准确把握国家政策,筑牢干部的思想防线,让干部在责任意识、拒腐防变、权力归民上不松懈。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是其履职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期待,希望人大监督政府的同时,也能加强自身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更好的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各地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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