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小农水项目也应招标

发布时间:2014-10-15 14:55 阅读量:204 日记本:《个人日记》

近几年来,国家和山东省在商河县投入巨额财政资金,用于改善灌溉条件。2009年1月22日,“济南市加快商河县发展工作简报”称,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商河县土地整理建设,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机井灌溉工程。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这部分机井状况与小农水郑路项目区一样,普遍存在设施不配套或建成就报废问题,村民反映基本没正常使用过。(新华网 2014年10月14日)

笔者斗胆分析一下个中原因,国家小农水项目的管理,因此类项目小农水项目因大部分是国家投资部分,一部分农民投工投劳部分。属于民办工助,由村民自主确定施工队伍。不招标不比选,就没有投标的任何风险,成为各路诸侯竞相争夺的“肥肉”啊,甚至成为领导插手工程项目的重灾地,或者层层转包,分包,到最后做到工程的已经只有靠偷工减料来赚取最后的利润,所以,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投入专项资金,致力于改善民生,却被施工队伍建设工程中被偷工减料,如果一个设施建成就报废,农民甚至没有正常使用过,这是建筑业界缺失社会良知,更是此类项目规避招标导致的恶果。

笔者了解,小农水项目因为资金组成要求必须要有农民投工投劳部分,有些地方只是应对要求虚报了此部分,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本就没有。笔者建议,是不是相关部门应该对这类项目也应该规范,也应该通过招投标方式来选择和确定施工队伍,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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