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小处长是否权力过大?
9月16日,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新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00多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一审判处死缓。(新华网 2014年9月16日)
这是迄今浙江最大金额保障房贪腐案,一个“小处长”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自己的幕后操纵,在该政策性项目开发中没有任何资金投入,没有实际参与该项目的正常经营管理,不承担项目开发的风险,却非法收受、获取财物一亿多元,不免让人深思:这些所谓的“小处长”权力究竟有多大?我们的干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监督机制是否在发挥作用?
正确行使权力,是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决定因素。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权力只意味着责任、义务和奉献。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义务越多、奉献越大,广大领导干部千万不要以权谋私。从当前情况看,领导干部在权力运用上有四种倾向值得注意:权力私有化、权力功利化、权力人情化、权力本位化。这些现象尽管是个别的,但危害相当严重。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清权力属于人民、权力离不开监督、用权必须慎重,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敬畏之心使用权力,确保权力始终按照党的原则、党的政策运行。
习大大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一项紧迫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的培养选拔。这就要求组织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干部管理监督职责,加大干部选任监督力度,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全面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最后,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必须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入手,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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