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论
发布时间:2014-08-20 17:52 阅读量:184 日记本:《个人日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是不分等级的,但现在的中国,公民却分三六九等。有些权利只有特殊人物才拥有,比如领导车队出行,普通公民只能在道旁默默傻等。
既然公民分等级,所涉及的待遇也就分等级,虽然《劳动法》的宣传振天响,同工同酬说得满天飞,但哪一个部门能认真执行过?就拿国有垄断行业来说,既是国企又是央企的,想来应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劳动法》吧?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设施与销售网点多多,需要投入很多人力,因而生发出许多五花八门的“员工”:正式员工身份的、劳务派遣人员身份的、借用人员身份的、临时人员身份的,等等,除正式员工身份的外,其余身份的人员与正式员工做的是同一样工作,承担同一样的风险,但工资待遇是不同的,许多时候,杂牌员工的工资只是正式员工身份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那点收入有时只够养活自己。工资存在差异也就罢了,却连福利都要分出子鼠丑牛来,以过节为例,正式员工发1000元,那其他身份就只能发500-330元了。难道正式员工过节才叫过节,而其他身份的人却是讨生活了?虽然在工资及福利的分配上作明显划分,但在处理员工工作上的违纪、违章时,罚款扣钱却又一视同仁。将他们造就成低人一等的公民身份,心有怨言却无处可说,如果说他们还有凝聚力,那只是自欺欺人!
这就是中国的公民!中国式的特色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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