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发挥余热应当暖百姓而非烧自己

发布时间:2014-08-08 10:53 阅读量:262 日记本:《个人日记》

近期,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等多名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的退休官员相继被查,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反腐新动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以往受官场“潜规则”的影响,不少官员在即将退休或退休后都要抓紧时间“最后捞一把”,并且认为可以“一退了之”不会出事。(网易新闻)

俗话说的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有了腐败之心,做了贪污之事,触犯了党纪法规,就算有再大的本领,也逃不出法律的“五指山”,更别指望能够 “功成身退”。“一退了之”的想法和行为是一种严重藐视党纪法规的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连续查处贪腐的退休官员,折射出反腐斗争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一系列“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行动提振了群众对于党反腐败的信心,也给退休腐败官员敲响了警钟。

不少官员认为,自己将最重要的几十年献给了国家,为国家做事,为百姓做事,到了该退休或者已退休的年龄,应该“发挥余热”,为自己、为家人谋一点利益,颐养晚年。然而,“退休”就成为他们手中的免死金牌,以权谋私之心就此产生,甚至一发不可收拾,不仅“烧着了”自己,还“烫伤了”家人。

党员干部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所以时时刻刻都要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在职也好,退休也罢,干部所拥有的权利都是人民赋予的,也应该用权于民。

宁陵县原人事局副局长徐华亮,退休后义务打扫公共厕所15年来,期间从未间断,所有人都为他“竖起了大拇指”; 天津市退休干部曹玉璞,曾是法院干部,退休后在社区义务当上了“法律顾问”,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外,还帮群众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融水县安太乡退休老干部义务投工投钱,利用人脉关系发动群众共同筹划旅游业......

这样的先进事例还有很多,也是在告诉人们,特别是退休官员,即使退了休,也一样可以在自己的位置发光发热,照亮群众,温暖百姓。只有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利和人脉,站好最后一班岗,为群众谋利益,才能真正发挥余热,让群众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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