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4-01-23 18:15 | 日记本:《知识分享》

《XX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卫生局)》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卫生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医政医教工作

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理》,针对我市医疗市场的需求,结合医疗机构设置实际,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上半年全市新增医疗机构8个。继续做好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工作,共有287人通过了审核参加考试;受理了3批128名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申请。同时,继续做好医师资格认定遗留问题的补充申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注册条件,对77名乡村医生进行注册。同时,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将我市持有乡村医生(士)资格证书的个体诊所变更为村卫生室。

坚持开展送卫生下乡、卫生支农工作。今年年初,我局在市医院、中医院抽调部分医护骨干组成医疗小分队,开展“三下乡”活动。此项活动主要对象为偏远、贫困乡镇,活动为期10天,共诊治1100余人次,为基层卫生人员开展系列讲座20余场次,培训达500余人次。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案”,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作出进一步强调。无偿献血活动广泛开展。上半年全市共有1095人参加了无偿献血,献血总量达23万毫升。

鼓励医学科研和进修。上半年共有12名在职卫生人员申请到上级医院进修。组织做好医学继续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由“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网站承办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截至目前,已有236人报名参加该项活动。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大力宣传新的《传染病防治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培训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新的《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认真做好夏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5月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腹泻病门诊,加强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

全力做好流脑防治工作。去年11月份,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流脑病例,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局行动迅速,制定全市流脑防治工作预案,并根据上级明传电报等一系列流脑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制定了我市流脑防治工作措施,印发各地贯彻执行。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卫生系统全员业务培训,市、乡、村累计培训医务人员2100人次。同时,部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流脑防治工作平稳运行。据统计,工作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接种流脑疫苗1.9万人次(近3年累计接种近4万人次)。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防病意识。“3?24结核病防治日”,“4?5全民查螺日”,“6?6爱眼日”等卫生日期间,组织市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地方病防治站等医疗单位的相关医务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咨询义诊活动。各乡镇卫生院制作了浅显易懂的宣传材料,向广大村民宣传防病知识。

积极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汛期来临之际,我局提前部署,制定下发了《**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建立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血防意识大大提高。签定结防工作管理责任书、四方协议书;艾滋病防治项目正式启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圆满结束。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螺情及病情监测,重点监测近年来反复出现残存钉螺回升的有螺环境及周边毗邻和有水面相连的可疑环境,人群受检率不低于90%。继续做好碘盐监测、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及碘盐监督监测工作。

三、妇幼保健工作

以保障母婴安全为切入点,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为保障母亲和婴幼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严格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并派人到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保健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督促保健员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一法两纲”。进一步健全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强化两个系统管理,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

四、卫生监督工作

继续严格卫生许可,履行好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坚持以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并结合我市相关行业的实际卫生水平,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上半年(1-5月份),共受理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许可申请1049份,发放卫生许可证663个,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0份。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上,坚决做到了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

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全面履行好卫生部门职责。在食品卫生监督上,按照省卫生厅及宣城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在1月中下旬开展了“卫监1号行动”,对全市的“年夜饭”经营单位及春节正常营业餐饮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单位43家,责令整改11家,立案处罚5家,罚款0.38万元。4-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业及熟肉制品业 的“两证”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单位201家、熟肉制品加工单位(户)43个,立案处罚17家,罚款0.43万元。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上,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的公共浴洗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共用物品消毒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共计检查浴洗单位24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3份。2-3月,对XX年度7月份首次实施的舞厅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申请,共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起,执行5起,执行罚款0.21万元,结案率100%。在学校卫生监督上,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的学校食堂进行了执法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43个,责令改正31个,立案处罚12个。对XX年度纳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13所市区学校进行了定级,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通报。在职业卫生监督上,对全市的粉尘危害企业进行了连续监督检查,重点对**、**、**等地的3家硅微粉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这3家企业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意见书,并在2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其中2家企业均因达不到要求而自行停产,另1家在

未整改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3月,我所对该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0.7万元。4月中旬,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卫监2号行动”,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非固定用工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1家,责令改正7家。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宣传。上半年以来,开展了食品、化妆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制定并分发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采取送法上门活动,对市区的5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宣传;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制定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设置展版10块,接待咨询30人。连续在《**报》刊登了两期《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专栏。在《**报》、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了卫生监督工作动态的报道。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今年,**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今日**》等新闻媒介,以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先后报道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进行广泛宣传。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外公布全市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信息和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四是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对外宣传。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待全国各地参观考察交流团10余次。

强化对各环节的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一方面,我们坚持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截至5月31日,全市共补偿22641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156人次,门诊补偿7441人次,慢病补偿44人次),补偿金额共计10391865.41元(其中住院补偿总额9903841.33元,门诊补偿总额421718.08元,慢病补偿66306.00元)。通过近两年运转,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达25%左右,得到XX元以上补偿金967人次,得到万元以上补偿金71人次,最高补偿金达33877元。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使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上半年新增18个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9个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利用乡医培训契机,加大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受训医生达300余人,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共达40余次。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农村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按照省卫生厅创建初级卫生保健和农村卫生示范县市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和认真实施《**市XX-2014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农村卫生工作。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加强就医、补偿等各项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补偿报销工作程序,积极探索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提前谋划,全力以赴,做好XX年筹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四、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后续工作,认真开展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五、深化卫生改革工作。

六、加强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加快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七、加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和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

八、加强卫生系统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九、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加强卫生局机关建设工作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要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