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选注5封)--曾国藩:天津教案有关情况
1409----曾国藩:天津教案有关情况
同治九年六月十四日,曾国藩在天津给儿子纪泽写信,告诉他为了防止外国入侵,已经调来四千军队驻守。朝廷一意主和,再调军队反而引起疑心,而且也未必能抵御敌寇。
原文摘录:
顷[1]已调保定丁乐山所统之四千人来此,其张秋之队暂不必调。朝廷一意主和,调兵转生疑端,且亦未必能御寇也。
注解:
[1]、顷:时间短与‘久’相对。可译为最近。
1411----曾国藩:天津教案有关情况
同治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在天津给儿子纪泽写信,告诉他朝廷和通商大臣崇厚都主张求和,天津人民对此义愤填膺,他思想矛盾,亦无良策。
原文摘录:
崇帅事事图悦洋酋[1]之意以顾和局,余观之殊不足恃[2]。死生置之度外,徐俟[3]其至而已。
注解:
[1]、崇帅事事图悦洋酋:崇厚帅事事想要讨好洋人首领。
[2]、恃:依靠。
[3]、徐俟(si):慢慢的等待。
1416----曾国藩:天津教案有关情况
同治九年七月初六日,曾国藩在天津给儿子纪泽写信,告诉他德国与法国兴兵打仗,法国可能无暇和中国纠缠,此事或许可以轻易解决。
原文摘录:
闻布国[1]与法国构兵[2]打仗(此信甚确),渠内忧方急[3],亦无暇与我求战,或可轻轻解此灾矣。
注解
[1]、布国:即德国。
[2]、构兵:交兵。
[3]、渠内忧方急:他国内忧患正急。
1418----曾国藩:天津教案有关情况
同治九年七月十二夜,曾国藩在天津给儿子纪泽写信,告知天津知府、知县供词已经核定,即将上奏朝廷:拿获凶犯八十多人,大多坚决不肯招供,其中已经招供可以正法的不过七八个人,其余的人既没有供词也没有证据。杀了这些人,既没有办法向民众做交待,也没有办法应付社会舆论的指责。
原文摘录:
此间之案,日内已将府县亲供核定,即将入奏。拿犯八十余人,坚不吐供,其认供可以正法者不过七八人,余皆无供无证。将来不免驱之就戮[1]。既无以对百姓,又无以谢清议[2],而事之能了不能了尚在不可知之数。乃知古人之不容于物论者[3],不尽关心术之坏也[4]。
注解:
[1]、驱之就戮:强行处死。驱:驱赶。戮:斩杀。
[2]、又无以谢清议:又没办法推辞公众的舆论。清议:旧时指名流对当代政治或政治人物的议论。
[3]、乃知古人之不容于物论者:这才知道古人说的,做了错事,是逃脱不了公众批评的。乃:这才。物论:众人的批评。
[4]、不尽关心术之坏也:不完全决定心术之坏。尽:完全。关:关系到。也:句末语气词表示肯定。
1423----曾国藩重任两江总督
同治九年八月初二日,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身死,曾国藩调任两江总督,李鸿章调补直隶总督。
八月初四日,曾国藩在天津给纪泽写信,告诉他接到朝廷公文,原两江总督被害,调他前去任职。李鸿章前来接职。
原文摘录:
今日接奉廷寄,马谷帅被刺客戕害[1],余仍调两江[2]总督,李少帅调督直隶。余目疾不能服官,太后及枢廷[3]皆早知之,不知何以复有此调?
注解
[1]、戕(qiang)害:残害。
[2]、两江:清初江南省和江西省合称‘两江’,康熙后江南省分为江苏、安徽两省,三省地区仍沿称两江。
[3]、枢廷:指军机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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