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选注5封)---曾国藩的遗书

发布时间:2013-11-11 22:55 阅读量:295 日记本:《个人日记》

484--曾国藩的遗书

咸丰十年十一月十四日午刻,曾国藩在安徽祁门军营写第484封家书给澄弟,告知祁门军情危急,在生死之际,心情坦然,写信嘱咐澄弟教育后辈,戒除骄佚,学习勤俭,继承八字家法。

原文摘录:

余忝窃高位[1],又窃虚名,生死之际,坦然怡然[2]。惟部下兵勇四五万人,若因饷断而败,亦殊不忍坐视而不为之所[3]。家中万事,余俱放心,惟子侄须教一勤字一谦字。谦者骄之反也,勤者佚之反也。骄奢淫佚四字,惟首尾二字尤宜切戒。至诸弟中外家居之法,则以考、宝、早、扫、书、蔬、鱼、猪八字为本,千万勿忘。

注解:

[1]、余忝窃高位:我占据高位。余:我。忝窃:谦辞。

[2]、坦然:心情平静。怡然:愉快。

[3]、不忍坐视而不为之所:很不忍心坐视而不想办法。

498----曾国藩对沅弟说正人君子往往被小人所害

咸丰十年十二月初七日,曾国藩在安徽祁门军营写第498封家书给沅弟,述说九月三日得知英法联军由通州逼近北京,咸丰帝逃往热河。同时感慨地说,君子难免和小人一起共事,最终没有不受小人牵累的。

原文摘录:

自古君子好与小人为缘,其终无不受其累者。

503----曾国藩的法律观念

咸丰十年十二月二十日,曾国藩在安徽祁门军营给沅弟季弟写信,告诉他们,现在虽然天下大乱,但是法律不能全废。对手下将领该惩处的不论是谁都要按律惩处。

原文摘录:

今天下虽已大乱,而法律不可全废。如普[1]不重惩,即无以服江楚[2]军民之心,重惩普而不薄惩青[3],即无以[4]服徽人[5],亦无以服普之心。

注解:

[1]、普:普承尧,曾国藩部下。

[2]、江楚:江西、两湖。

[3]、青:李次青,曾国藩部下将领。

[4]、无以:不能。

[5]、徽人:安徽人。

505----曾国藩的饭后千步走

咸丰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曾国藩在安徽祁门军营给纪泽写信,教导他每日饭后走数千步,是养生的第一秘诀。

原文摘录:

每日饭后走数千步,是养生家第一秘诀。

510----曾国藩教导澄弟不揭露别人隐私

咸丰十一年正月初四日,曾国藩在安徽祁门军营给澄弟写信,批评他好说别人长短、揭露别人的隐私,希望他戒骄戒惰。

原文摘录:

天地间惟谦谨是载福[1]之道,骄则满,满则倾矣……吾家子弟满腔骄傲之气,开口便道人短长、笑人鄙陋,均非好气象。贤弟欲戒子侄之骄,先须将自己好议人短、好发人覆[2]之习气痛改一番,然后令后辈事事警改[3]。欲去骄字,总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欲去惰字,总以不晏起为第一义。

注解:

[1]、载福:充满福气。

[3]、警改:警告改过。

[2]、好发人覆:好揭发别人的隐私。覆: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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