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师制度在预防医疗保健一体化中的作用
在预防、医疗、保健一体化中的作用沈阳炮兵学院门诊部刁秀展预防、医疗、保健一休化是全军卫生工作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全科医师制度对于实行预防、医疗、保健一体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打破各自分散脱节状态、建立联合协作关系、完善系统功能的关键所在。一、全科医师制度的概念在国家的整体卫生保健系统中,全科医师制度是向人民提供初级和二级卫生保健任务,它是整体卫生保健的基础部分。西方医学中最初的全科医疗大约始于900年前。随着生物医学模式的建立而渐趋专科化,全科医疗遂不受欢迎。但是,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化,近20年来在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全科医疗重新受到重视,并成为医疗保健系统中有价值的一部分,成为向人民提供初级和二级卫生保健的必不可少的医疗体系。在我国,当60一70年前引进西医时,正值西医十分专科化的时候,这种十分专科化的西医系统,一直被我们沿用至今。而对于近年来西医系统的变化,即既重视专科医疗又强调全科医疗,则缺乏足够的重视与借鉴。这种十分专科化的模式,深入到医学教育、医疗法规、制度等各个方面。这些法规和制度促进并限定了医疗保健工作进一步向专科化发展。而作为初级和二级卫生保健的全科医疗系统却由于得不封法规和制度的保证而显得很不健全。毋庸讳言,拥有大批精通某一学科或专业的专科医师是十分必要的。作为专科医师,在知识结构上应侧重于本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在医院中负责对本专科病人的医治。但是,仅仅拥有专科医师,很少有人提供“综合性”医疗保健,就不利于整体系统功能的发挥。而随着疾病谱的变化,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随着大卫生观念的建立,人们的医疗需求已经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新的重点需求,诸如慢性病的预防、老年人医疗保健等等。在卫生工作的整体系统中,人们首先接受到的应该是全科医师的服务,它是预防、医疗、保健的基础部分。作为全科医师,应具备所有医学领域的知识。尤其是在预防、保健医学及社会医学诸方面应具有较为广博的知识,能够对于任何具有预防、医疗、保健向题的人群提供最初的服务。在卫生工作的整体系统中,全科医师起着承上启下、牵筋动络的功能。二、发展全科医师制度在“一体化”中的作用预防、医疗、保健一体化具有鲜明的刻卞性和综合性,它要求打破长期以来实际存在的重治轻防、防治脱节的状态,以达到促进健康、防治疾病的目的。欲达此目的,必须充分发挥部队卫生工作系统的整体功能。部队卫生工作系统的整体结构可以依据其功能)划分为三个等级:初级卫生保健:包括一切最为基本的预防、医疗、保健项日,诸如卫生设备、安全用水、健康教育等等。二级卫生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断治疗,急诊抢救工作的现场处理,防病工作、卫生教育工作、初级保健工作以及健康咨询等等。三级卫生保健:专科疾病的诊断、治疗以及研究工作,预防医学、社会医学的研究工作等等。全科医师的服务范围主要在于二级卫生保健。他在综合门诊中首先接触病人,与服务对象有着最为直接的联系,对于开展防病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具有最为便利的条件,在这一点上,是大医院的专科医生所不能企及的。同时,如能充分发挥这一部分人的力量,从卫生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对于控制使用卫生经费、减少浪费,减轻专科医院负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全科医师制度是实现一体化的保障,只有认真推行并完善全科医师制度,才能使一体化落到实处。明确地说,二者的关系在于:一体化是目标模式,全科医师制度是实现这一目标模式的方式和方法。三、为搞好部队预防、医疗、保健一体化,应当努力促进全科医师制度的发展怎样组织和实施全科医师制度呢?首先,在医学教育方面,既要重视专科医师的培养,也要重视接受所有医学领域知识培训的全科医师的培养,增加预防保健医学的教学内容和时间比例,培养高水平的全科医师。全科医师的知识结构,应在医疗、防疫、社会人民军民1993年第10期f燕第407期)医学诸方面。他和专科医师相比,应更加重视知识面的广度。他应当掌握部队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特别是现场急诊抢救工作,尤应熟练掌握。应能够指导部队的防病工作及卫生教育工作。应有丰富的社会医学知识,包括心理医学知识,胜任心理咨询工作。在医疗法规和制度等方面也应作出相应的补充和完善,使之有利于全科医师制度的发展。比如,在军队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范围和结构比例方面,也应作适当的调整,稳定和发展全科医师队伍,造就一大批高水平的全科医师。目前,军队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无视全科医师的存在,甚至于连卫生所的医师也要按照专科医师的标准去衡量。显然,这样就限制了对于全科医师的造就和培养,也不利于全科医师队伍的稳定。.在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了全科医师存在的客观条件。以我院门诊部为例,在建院之初,我门诊部的医师有许多来自军区总医院、中心医院,由于大医院分科较细,长期的专科医师工作使他们不能够适应综合门诊,尤其不能够适应综合急诊值班。后来,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工作实践才基本适应了这一变化。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在防疫工作和社会医学知识方面,更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用专科医师的标准去衡量,他们的水平可能是较高的,为什么不能够适应二级卫生保健工作呢了这就说明:既不能用全科医师的标淮去衡最专科医师,也不能用专科医师的标准去衡量全科医师,二者应当具有不同的分工,不同的专长。在卫勤保漳体制改节中,如果无视这一客观情况的变化,就不利于系统功能的发挥,就不利于实现预防、医疗、保健一体化的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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