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我讨厌标题
NO·1
今天的天色有点灰,雨下得死去活来。
NO·2
郭敬明主编的新书《最后,我们留给世界的》。本来我是冲着那本书上“郭敬明”三个字来的,但那么多篇文字里没有他的,只是开篇的美图配了他的笔墨。我由此想到了原因种种:他太懒了不肯写,被要求写了却拖稿最后不收录他的了,他无私伟大的把名额献给其他人......当然我不偏袒他的,在还没有完全被他毒害之前我是可以接受其他文字的。
书分两本,合在一起后包裹在外层的是一个........壳?我不知道那东西的学术名词,暂且叫它壳好了。中间是镂空的十字造型,整个封面银灰色,捧在手里像本《圣经》。整册书的主题是——死亡。
很深沉的话题,当我们快死了,最后留给世界的是什么。
感觉郭敬明召集了一堆人写遗书,有创意。
NO·3
咱班得一“文明班级”,全班喜疯了。
多不容易啊,就算是流动红旗,一学期得个两三次就很不错了。
在升旗仪式上,某领导说他们做期末跟踪检查,某月某日,某某班某同学注意力不集中;某月某日,某某班某同学上课开小差.......听着听着周围一群人齐刷刷地冒冷汗,我笑,学校真他妈变态。
我相信学校是个神奇的地方,它可以培养出一群强悍的007(老师);一群被称为人的非正常生物(高材生)
;还有无数个祥林嫂(生活老师);当然,更多的是动物,温驯的小动物,小兔子小羊羔什么的。
在无数等待被宰的羊羔中,我绝不会是最温驯的一只。
现在不时地能在课堂上发现窗外有一双或者多双的眼睛,跟扫雷似的向我们身上扫,多数时候那眼睛的主人是老班。
某节物理课,我画电路图画的正高兴,无意间瞟了一眼窗户,看见一双无比锐利的双眸,漆黑的眼珠子跟玛瑙似的,隐隐约约透出几分杀气,唉,多好的眼睛啊,怎么用去扫雷啊?于是我抬起不怎么尊贵的头给了他同情的一眼,然后我发现他似乎正在勘测我是不是颗地雷,后来我接着画,结果发现灯泡短路了。
NO·4
今天,咱李姐火气不是一般的大。
因为十单元检测普遍性考差,昨晚写英语试卷时很多人不按常理出牌,也就是没自己做,所以她就跟浇了汽油似的。
暂不谈是单元检测,就拿抄作业来说,平时抄那么多她怎么不说,再说了,英语除了作文答案都是固定的,她怎么知道我们抄了。
发牢骚有点过了。理性的分析一下,她的确有那么点过分。
抄作业总是有原因的,不会做就抄了,所以她生气;但如果不抄,交白的上去,她也生气;不抄也行,自己实在不会写就乱填一个,她一旦发现你错得离谱就一口认定你是乱做的,态度不端正,更要生气。
路都死绝了,还出的去?
在评讲作业的时候抽人念答案,错那么一道他也说这么简单你也能错,人才。于是我就想她是不是以前高材生教多了,碰见我们一群材不是很高的学生觉得教着委屈自己了?最让我觉得好笑的是她能够十分自信地说自己英语这一科作业不多,还问我们哪一科的作业能像英语这样少,天真呐。如果那这个问题去问全班同学,我百分之一百二的肯定所有人心里完全一致——英语作业最多。只是我们打早就在她这种政策下摸滚带爬,现在习惯了。拿乙姐的话来说: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还记得她第一次接受我们班时,说她这个人从不拖堂,天哪,天知道她有多喜欢拖我们堂,不拖堂就是咱李姐了。
我没有在开批斗会,我肯定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可能完全客观,自我意识不可磨灭的存在着,在看到她因为生气而大声责骂,激动过后又不断咳嗽的样子时,我又觉得什么都是对的。
我不讨厌她,真的。
我也不讨厌学校,假的。
NO·5
传钊同学告诉我,“作业”多念几遍就是“作孽”。
作业果真恶毒。
NO·6
我说过我不最温驯的羊羔,所以,早就对中国的教育绝望了。
病树前头万木春啊,我的万木春在哪儿啊?
NO·7
晚读的时候所有人都很亢奋。
无意间声音响度大了点,引起了对面班级正面交战,他们的声音一波比一波大,然后咱班一群怂人开始扯开嗓子读单词,不,喊单词或者吼单词更贴切一些。我们这边刚吼完,那边又以更大的响度和更高的音调接着吼。传钊同学居然拿起杯子润嗓子准备接着吼。
幼不幼稚。
也好,以后就没这机会了。
NO·8
星期五艺术节,这些天一直在排练。从早到晚。
就连我们上晚自习也能听到百里之外声情并茂的朗诵和慷慨激昂的舞曲。前些天上体育课碰巧看了一个节目的排练,英文版儿童话剧小红帽,几个孩子在台上跟踩着尾巴似的蹦来蹦去,提前录好的台词播出来满腔童真,稚嫩的吐词软软的,让我想起了爱上安徒生的年代,只是那时候别的孩子听安徒生,我读莎士比亚。
好像英文版的节目不止一个,高年级也整了个类似中世纪欧洲的宫廷剧。学校能再有品味一点吗?每年庆祝都拿着一套给我们看,几个英语话剧,几个配上点背景音乐的诗朗诵,再就是无论什么活动都出来活跃的啦啦操。永远是那几个姑娘,顶着一副“天知道我多讨厌跳这个”的表情蹦的起劲。咱不然就是把得了奖的节目翻出来演,我深深的嗅到了发霉的气味。
修个大教堂也好过在运动场一屁股坐草地上,,演个《哈姆雷特》或者《罗密欧与朱丽叶》什么的也行,有情调点儿就来个贝多芬的《第九》或者舒伯特的《小夜曲》,诗歌就读雪莱或者拜伦,泰戈尔和歌德也不错。
我知道以上假设是不成立的,别问我结论。
NO·9
郭敬明的情结有很多:恋空,恋白色,恋衬衫,恋上海,恋文字,还恋香樟和梧桐。
一说到上海他准会扯出一大堆代名词:恒隆,屈臣氏,星巴克,汤臣一品,美美百货.......抛开这些物质就是红白木质小阁楼,干净宽敞的马路,高大美丽的法国梧桐和香樟。从《夏至未至》到《小时代》,梧桐和香樟作为背景描写出镜率之高,尤其写到学校啊,好像他读过的学校都种这两种树。
至于我们学校,出了那一边边小灌木是栀子花,草坪中央经不起摇晃的小枫树以外,其余的我都叫不出学术名词。不是生物学的烂,绝对不是。
草地中央的小径两旁中了我依旧叫不出名字的树,刚种没几年,等他们长得想香樟与梧桐那样高大茂盛的时候我想我再也看不到了。我该离开了,让我离开。
NO·10
离我太远的,是无法触及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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