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罚款代替教育

发布时间:2013-07-15 17:22 阅读量:398 日记本:《列谨文集》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但在个别学校或班级里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却出现了用罚款代替教育的现象。例如,对违反纪律的同学,迟到1次罚款1元,连续迟到3次罚款10元;旷课1次罚款3元;不按时完成作业每次罚款2元;不参加集体活动罚款2元;违反课堂纪律每次罚款1元......还有的学校或班级规定,把对违反纪律同学的罚款,用以奖励一惯遵守纪律表现好的同学。如此以罚款代替教育,实质上是对学校教育措施的严重扭曲。

在学校里用罚款代替教育,所存在的弊端是十分明显的。其一,学生正处于成长阶段,到学校里来就是为了学习的,正在学习以社会的规范来自律自己的行为,所以难免有时会犯点小错误。如果动辄就罚款,表面上看似乎是解决了问题,实际上并没有起到教育的作用;其二,遵守纪律是同学们应当养成的自觉行为,如果用罚款作为纪律好的同学的奖励金,就有可能会形成一些同学为追求金钱而遵守纪律的不健康心理,弄不好还会激化同学之间的矛盾,影响团结;其三,受到罚款的同学,不但会受到家长的责难,还会受一些同学及其他人的歧视,给他们的心理增加不必要的障碍和压力,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其四,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根本没有经济收入,对他们进行罚款,实际上罚的是同学父母的血汗钱,同学犯错,罚其父母,这叫罚而不当。

纪律教育是每一个学校实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抓紧抓实抓好,但绝对不能以罚款代替教育。作为学校自身,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不能包含对学生进行罚款的内容;并要检查各班级所自行制定的有关制度,一旦发现有对学生进行罚款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还要对一些同学之间所互相建立的公约进行监督,不能存在进行罚款方面的条款。以此彻底铲除在学校里滋生对违反纪律同学进行罚款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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