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
jojo
(文∕弦月(QQ:淺殇默兒147626404 QQ群:墨香流离179934143 190800924 100582637)
自从和女友分手后,我以为我能习惯孤单。
现在看来,我是很难习惯。
与她分手两个月了,我却像是老了二十年。
那夜冷冬,残雪还未褪尽,又见新雪丝丝扬扬的飘洒落下,逐渐覆盖熟悉的街。
正要经过街边的垃圾桶,突然发现一个黑影正怔怔地望着我。
是一只流浪狗,哀怨的眼神比这场雪飘得还忧伤。
三条腿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我决定带她回家。
她虽然很脏,但是,我还是抱起了她。
人类也不比她干净了多少。
到家后,给她洗了澡,喂了食物。
还给她取了个自己认为好听的名字,叫jojo。
jojo的到来,取代了我没有女友的日子。
jojo,让我想起了另一只狗狗。
它叫诺诺。
诺诺是我和女友同居时饲养的狗狗。
是在一次逛夜市的时候,女友喜欢买下的 。
女友喜欢的是它的乖巧可爱,而我喜欢的是女友,所以我理所应当地承担了养育诺诺的责任。
两天半过去了,女友的热潮褪去了。不再怎么挑逗诺诺了 。
两个月过去了,女友开始厌烦诺诺了。烦它的气味和毛发。
又过了几天,女友让我遗弃诺诺。
我失眠了几天,反侧了许久,决定按女友说的去做。因为我爱女友胜过诺诺。
因为,我知道,爱,其实就是一种承诺。
只是,女友不懂什么是承诺。
就像她永远不会懂我给狗狗起的名字。
对她而言,诺言像云一样轻。
我把诺诺领下楼,假装是带它去玩耍。
诺诺并不知道我的险恶用心,欢蹦乱跳地撒着欢。
我把它领进一条偏僻的巷弄里,把许多的火腿肠丢给它吃。
火腿肠一是用来拖延它追上我的时间,二来是我怕它离开我找不到食物而延续它生命的时间。
趁它吃得津津有味,我悄悄离去。
哪怕泪水模糊了视线,我也马不停蹄。
我刚到楼下,诺诺就追了回来。
我只好带它上楼回家。
第一次遗弃诺诺的行动以失败告终。
又过了几天,我决定进行第二次遗弃诺诺的行动。
我决定带诺诺去既离家遥远又人多嘈杂的地方。
让没有见过世面的小诺诺遗失在花花世界里。
我领着它,走过了几条街,来到了本市最热闹的早市。
日用百货,瓜果蔬菜,美女,阿婆,帅哥,老头应有尽有,当然也有它的同类。
我希望它能找到属于它的幸福。
小诺诺欢蹦乱跳,东张西望,一双好奇的眼睛像关不上的灯。
我趁诺诺留恋气味的时候,偏身闪进了嘈杂的人海。
在分不清冷暖的人群里,偷看它喜悦失色的眼睛。
望着它找寻地焦急,我狠了狠像狼一样的狠心,转身,离去。
别了,诺诺。
但愿。
但愿,你找个好人家吧。
归途如雪。
眼泪扑涑涑落下,掷地无声。。。。。。
我买了两瓶啤酒一包香烟。
想要把自己埋醉。
当啤酒喝光光,香烟剩下烟蒂的时候,诺诺还没有回来。
我有一种罪恶感。
像弃婴一样的罪恶感。
女友陷进沙发里面正听着CD涂着指甲。
她安然无恙,而我却丢了自己的孩子。
晚上失眠了。一直在想诺诺。
天已经凉了,诺诺会去哪里呢?
废弃的工地?立交桥下?排水沟渠?
还是被哪个好心人收养了?
还是跟一只帅气狗狗走了?
诺诺,对不起。
诺诺,对不起。
第一句对不起,是我替女友说的。
第二句对不起,是我自己说的。
我是一个不会轻易说对不起的人。
因为,我知道,我每说一次对不起,就意味着给对方造成了一次伤害。
而这次,我一下子就说了两次。
哪怕对方只是一只狗。
三天后的黎明,天刚蒙蒙亮。
我听见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貌似还掺杂着嘤嘤哼哼的声音。
当时,我还没有起床,光溜着身子。
但是,我还是箭一样地去开门,连拖鞋都来不及穿上。
因为,我感觉,那是诺诺回来了。
不出所料,开门的一刹那,诺诺就扑到我怀里。
那是我至今还读不懂忘不掉的眼神。
诺诺变得脏兮兮的。
是啊,好几天了,在外面风餐露宿的,连温饱都是问题,还有心思管外表吗?!
我给它洗了澡,准备了食物。
还把它的窝里铺了褥子。
没有过多的说话,我就匆匆上班了。
对诺诺没有,对女友也没有。就和以往一样。
又过了几天,从女友对我冰冷的态度,我感觉还是要对诺诺下手了。
我决定将诺诺送人吧。
送人比遗弃相对来说人性化一些。
我的心里相对来说也会好过一些。
我决定将诺诺送给我的一个车友。
我的车友家住郊外,自己有院子。
更可贵的是,他家有养狗。
虽然不是像诺诺这样的宠物狗,但是,至少它们都是狗。
那样诺诺就不会太孤单。
而且人家还有饲养的经验吧。
现在什么都要经验的,就连招工都要有经验的,可见经验的重要价值了。
虽然经验是可以积累的,可是,积累是需要过程的,过程是需要时间的,人家想省去这部分时间吧。
虽然,诸葛亮刚出道的时候也没有经验,可是,现在的人根本不认他是否是诸葛亮,只认有无经验。
虽然我认诸葛亮,但是,我别无选择,我只有这一个车友肯收留诺诺。
我已经很知足了,有一种幸福感。
至少诺诺不必流浪街头了。
那天,我给诺诺系了绳索,又顺便买了些狗粮,然后领着诺诺去见我的车友。
我把绳索交给车友的时候,诺诺出奇地乖顺,还和车友玩耍了起来。
车友笑得合不拢嘴。
我表面上也微笑了一下。
然后转身,默默离开。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别了,诺诺。
有人说,感情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这句话,我信了。
因为我竟然会为一只狗而哭泣。
时隔多日,我的伤渐渐痊愈。
时间的确是最好的药剂。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经得起时间。
包括爱情也一样。
更何况一只狗和一个人之间的感情。
当我逐渐忘记诺诺的时候,看见那个车友,我就会不经意地再次想起诺诺来。
也许,这叫难忘。
也许,这叫触景生情。
无论怎样,也许,只是一个也许。
而我的确在想念它。
一阵寒暄过后,我问车友诺诺还好吧?
车友说一切都好。
我的心,很安然。
再一次遇见车友的时候,他带了他家的孩子。
是个大胖小子。
还有几分淘气。
车友去打牌了,胖小子坐进了我的车。
我问他,胖小子,你知道我送给你家的小狗吗?
他说,知道。
它现在怎么样了?
它在外面好像刮到什么了,浑身是血。
我的心突然揪了一下。
那它现在怎么样了?
……
他沉默了不肯说了。
车友打完牌,我问他,诺诺怎么样了,他说,死了。
他怎么死了?
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刮到了,或是被车撞到了,我也说不好。
一句说不好,我的诺诺就没了。
没得那样彻底。
仅有一具尸骨被埋在黄土下。
诺诺啊,我对不起你。
本想许你一场美好的夙愿,没料到是如此的收场。
有人说,感情是世界上最贱的东西,这句话,我也信了。
因为我竟然会为同一只狗而再次哭泣。
关于诺诺去世的消息,我没有向女友说。
即使说了,她也没有感觉。
更不会伤心。
伤心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
老天,我的心天生就是用来伤的吗?
天生就是用来伤的吗??!!
jojo和诺诺一样,都没有什么好的血统,都只是很普通的玩赏狗。
不然也不会被人遗弃吧。
她们长得也很相似。
但是和人类的外貌却相差甚远。
虽然如此,我会尽量像对人一样对待她。
因为狗比人纯洁的多。
最近可能由于失恋原因,心情很糟糕,心里也很狂躁。
也懒得细心照顾jojo。
有时候我不吃饭,只是随便丢给jojo一些食物,好让她填饱肚子。
我伤心了,在那里搂着酒瓶子吧嗒吧嗒地掉眼泪。
jojo也许听见了眼泪摔碎的声音,就不吃了,蹑声地走过来,靠着我的裤管趴下。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因为我怕我哭得止不住。
分手对一个重感情的男人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而我就是那个重感情且被分手的男人。
一个生长在梅雨季节里的向日葵。
还好,在我孤单忧郁的日子里面有jojo。
对我而言,她不止是我的狗。
她可以是朋友。
一个相依为命的朋友。
时光荏苒,jojo相随。
一天两天三四天,天天如此。
一年两年亦是。
直到我记不清被分手的时间。
jojo很调皮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上班,出门前总是咬着我的裤管不松口。
我几乎快要忍不住想打她。
那次她的任性让我上班迟到了。
不过那次,让我回味良久,心里很是触动。
因为,在我上班的必经之路,出了交通事故。
一辆大货不明所以撞翻栏栅碾压了行人。
就是在刚刚的三分钟之前。
那正是jojo咬扯我裤管的时间长度。
如果不是因为jojo,我将会是那个提前去天堂的人。
jojo让我留在了人间。
美好的人间。
如果jojo会喝酒,我想我们早已醉过。
知己论道,何止千杯?
盛夏。
临窗。
看彩云逐日渐远。
晚餐过后,有些许百无聊赖。
我决定出去散步。
当然,有jojo的陪伴。
河畔很美,可以听见滔滔的流水声。
有闲钓的人们,还有懒散打唠的人们。
有衣袂飘飘的裙子,也有钮扣低开的短衫。
暧昧的,纯情的。
如火般跳跃的,如水般静流的。
多姿多彩。
多姿多彩的湖畔。
我自信步,jojo默随。
一前一后,宛若形影。
形影不离,形影不离。形和影永远不分离。
夜色渐浓。人也少了。
稀疏的路灯,氤氲自怜。
想回家了。
jojo,我们回去吧。
jojo点了点头。
如果有明媚的春天,谁愿意总埋葬在冬季?
我想春天了。
一个把爱盛开的春天。
我想去相亲了。
当然,条件是带着jojo。
那些讨厌狗狗,讨厌jojo的女孩,即使再美再多情,我也会pass掉。
我是一个可以为了jojo失去一个季节的人。
当然,也希望可以同时拥有。
拥有jojo和那个明媚的季节。
梦越美,越容易破碎。
我的梦也是一样。
甚至比别人的更脆弱。
又是一个闷热的傍晚,我和jojo一如往昔地去散步。
林山草木深,曲径通幽处。
兜兜转转已入人迹罕至之境。
正要返回时,突然瞥见有两个男人正在欲图凌辱一个女孩儿。
我打算视而不见,一走了之。
我不想管闲事了。
闲事曾经让我几乎发疯过。
六年前,我就曾经管过一次闲事。
让我身心疲惫。
那时,我是在开出租车。
正趴在路口等客人。
一个小伙子推着一辆瘪掉前胎的摩托车向我走来。
问我哪里有修车补胎的。
我就告诉他哪里哪里有,他就去了。
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并不是要学雷锋。
我原本就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天生的。没办法。
原以为故事至此结束。
可惜事与愿违。
那条街有两家修理部。
我指使他去了其中的一家。
结果被另一家的人刚巧看到了。
另一家刚巧是没有胸怀没有素质又很八卦的老婆婆。
老婆婆走出门开始骂街。
刚开始我还蒙在鼓里,觉得很奇怪,不知所以然。
后来一细琢磨,觉得她有可能是在骂我。
她像是一个精神病人一样,来来回回地走着,嘴里不停的骂着。
我觉得没有必要跟她计较,就默默忍着。
骂了几分钟我就忍了几分钟。
后来刚巧来了客人,我就载着客人走了。
在哪里趴活等客的出租车,一般情况下,送完客人,还会回到哪里。
我也是一样。
默默地已然习惯。
我回来后,发现那老婆婆还在喋喋不休地骂着街。
我的心里有些怒火中烧了。
毕竟还有车友在场。
晴朗的天空,几近尴尬。
我下车,走到老婆婆面前跟她理论。
琴声悠扬,有知音就好。
高山流水间,自会有花香鸟鸣。
结果,听琴的却是一头牛。
如果要是讲理的话,也不会泼妇般的骂街了。
老婆婆有两个儿子,是她门店的修理工。
膀大腰圆,豺狼虎豹。
我是一只瘦弱的羔羊。
不容分说,动起武来。
我与哥俩儿中的其中一个周旋着,还好有热心的车友拉架,我还不算是下风。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
哥俩儿中的另外一个,一记重拳,命中了我的前额。
我感觉头晕,蹲坐了地上。
他们也住手了,返回了门市。
我勉强报了警,拨打了120.
接下来的事情,无非就是在医院的治疗和警察叔叔询问的笔录。
我被诊断为轻微伤。
当地派出所对其哥俩儿也是不敢作为。
我有些疼。
疼的不是伤口,而是这个不知道肿么了的社会。
一纸诉状。
法院的初次调节无效,对方很强势。
后来法警准备捉人,对方才软弱了下来。
后来的后来,对方赔偿了我人民币约5000元。
我估计对方也是花费了些许银子用来打点的。
补胎也不过就3元钱。你还得付出相应的劳动。
你吹口气车胎是不会补好的。
不是你的,就别去强求。哪怕是一分钱。
为了3元钱,你却失去了近万元,值得么?
我虽然没有什么大损失,但却也累了。
心累。
它花去了我的时间和精力。
我是真的不想管闲事了。
我想走掉。
像空气一样的蒸发掉。
就在我转身离去的那一瞬,心里猛然间划过一个念头。
倘若。
倘若,我有了女儿。
倘若,我的女儿刚巧被痞子凌辱。
倘若,有人刚巧经过。
倘若,那个人也如我一样空气般的走开。
那么,我的女儿呢?会发生什么呢?
我想,无论发生了什么,都是我不愿意看见的。
所以。
所以,我不要那个倘若。
你们在干什么!我厉声喝止。
两个痞子先是一怔。
后来,见我是一个人,j就沉下心来。
你小子,不想活了??!!
其中一个挥匕首就向我刺来。
第一刀我躲闪开来。
第二刀,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我其实是很爱锻炼的。
一直幻想在室内吊一个沙袋打拳击。
可是一直疲于工作和生活。
未能如愿。
我的身体像面包一样软。
还不会太极拳法。
真遗憾。
更遗憾的是,那人的左手拽住了我的头发!!
右手挥刀猛刺。
一刀刺中了我的腹部。
血流如注。
等到他抽刀再刺的时候,我用双手死死地攥住。
他的同伙本来还在挟制女孩,现在也被我吸引了过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
英雄通常该现身了。
卖噶德,我滴神啊,救救我吧。
欲哭无泪。
也没有人告诉我这不是在拍戏啊。
呜呜呜呜。
那人却松开了我的头发!!
原来jojo一跃而起,死死地咬住了那人的手腕。
我只顾趁机逃命。
一边逃一边喊,救命啊!
其实,我是为那女孩喊的。
我希望她可以逃走。
附近的游人都听见了。
都远远地看着。
还很整齐。
没有一个出手相救的。
不过我声嘶力竭的哭喊,确实把那两人吓跑了。
我捂着伤口返回。
女孩早已不见。
只有jojo还蜷缩在那里不肯走。
我想她走不了了。
她几近一半的牙齿脱落在地上。
颅脑破裂,献血汩汩外流。
口中还嘤嘤哼哼着。
身体不停地抽搐着。
天色已暗。我看不清她的眼睛。
痞子,我日!
你用了多大的力量去摔她啊??!!
用外套草草地卷了,捂着伤口,直奔医院。
老妈来看我时,我让她抱jojo给我看。
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原本光洁的毛发已污渍不堪。
瞳孔已经扩散。
眼角挂着泪花。
jojo走了。
jojo走了。
那女孩一直没有出现。
其实。
其实,我是想听她一句谢谢的。
不是我想听。
是jojo想听。
虽然jojo并不是为了她。
但是,是为了我。
我却为了她。
我让老妈将jojo埋葬在老宅后院。
那后院开满芳菲。
警察叔叔来问我做笔录,我却是什么都不记得。
只记得一句话:你小子,不想活了??!!
其实,我想活着。
我想好好活着。
我甚至想让全世界的人,都好好的美美的活着。
可是,我却做不到。
还让jojo也死去了。
诺诺离开了,jojo也离开了。
我的世界又孤独了。
孤独地无法言说。
虽然腹部多了一道疤痕,生活还得过下去。
生活与疤痕无关。
有没有疤痕,都得活着。
只是感觉身边少了些什么。
房间里没有jojo叼着拖鞋来回跑了。
jojo再也不会在我的键盘上面踩来踩去了。发一些令人费解的文字了。
还会有谁在我出门前撕咬我的裤管么?
不会了。
我想念的,通常都是以前不经意的。
人往往都是这样的。
拥有时,不会去珍惜。
其实,我一直在珍惜着。
可是。
可是最终,也还是失去了。
jojo,你会懂的,对不对?
有一天,和一个久别的老同学见面了。
她是弄十字绣的。
还送了一个给我。
我接过画面的一瞬间,石化了。
画面是两只狗。
并肩趴坐在椅子上面。
瞅着我。
很普通的宠物狗。
一样没有名贵的血统。
那就是你们,诺诺和jojo,对不对?
是天意吗?
还是又一次不经意的邂逅??
我把它挂在了床头。
朝暮相伴。
咫尺天涯,情缘难续。也续。
又是一年桃红柳绿时。
老宅后院,花舞缤纷,春意盎然。
埋葬jojo的那棵树,一如女子般娉婷妩媚。
jojo,你还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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