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女博士为何沦为狱中囚?
我以沉重的心情转述从《法律讲堂》上得到的一个案例:优秀女博士沦为狱中囚。
某女博士来自边远贫困农村,家中四口人,母亲体弱多病不能劳动,姐弟俩上学,全靠父亲一人务农,勉强维持生活。她自小读书用功,成绩优秀,从小学到高中毕业一直名列前茅。因限于经济条件,只能供一人读书,弟弟初中毕业便外出打工,供她上大学。她考上了某重点大学。她深知肩负改变家庭命运的重任,学习更加自觉刻苦。她的卓异表现深得任课教师和校领导的器重,本科毕业后免试直升硕博连读;硕士研究毕业后又被博士研究指导老师选为助手。在读研期间她出色地完成了具有开创性的科研项目,并在国内、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几篇颇具影响的论文。最后出色地完成了毕业论文答辩。正当她满怀喜悦地准备戴上博士帽参加博士生毕业典礼合影的时候,却风云突变,她不是手捧博士学位证书,而是戴上了冰冷的手铐!尽管教授和学校领导一再向警方求情,说明国家二十多年才能培养成一个博士生,代价巨大,是多么不容易,而且她还是一个具有科学家潜质的人才,更是难得。但法律无情,罪犯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她终于因盗窃罪被关进监狱,判处三年徒刑,并被褫夺了博士学位。
一颗刚要升起的学术新星,骤然陨落了。这一变故,不是外力的加害,而是她自己造成的。她之所以堕落成为盗窃犯,并非由于贪婪和奢华,而是由于虚荣心作祟。性格决定命运。她的性格有着严重的缺陷:智商虽高情商很低。她特爱“面子”,生怕露穷。她不交朋友,免得由于应酬而露了穷。她自奉甚俭,省吃俭用,本来可以维持正常生活的,不料弟弟来信,告诉她母亲患脑梗,要她设法买药寄来。她将身上仅有的500元钱(这是她两个月的生活费)买了药寄出,还剩下10多元钱,今后这两个月怎么过呢?她不愿向同学借钱,——怕露穷。她想向指导老师借钱,可是在老师家的楼下徘徊了半个多小时,还是害怕露穷而止了步。在即将挨饿的情况下,她第一次动了偷窃了室友的念头。她想,只要做得秘密不被人发现,以后有钱还给她也就是了。她初次偷窃500元。失主是富家女,丢了钱以为是自己弄丢的,没当回事,又向家里要来了钱,没有报案。第一次偷窃顺利得手的侥幸给她壮了胆,又引发了第二次偷窃。还是因为母亲住院、弟弟求助。这次她偷窃对门同学挂在房门上的提包,被人当场抓住,报了警。她在警局里如实供述了两次作案的事实。根据案情,本应拘留,念其为救母心切,自己能够坦白交代,而且学校又为她求情,遂改判为取保候审。回校后,领导对其作了批评,但又为其保密。考虑到她家庭困难,又让她申请困难助学金。但她怕露穷(其实已经露了穷)而拒绝申请。此时,她本应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但时隔不久,她母亲病逝;她为了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要为母亲办一个风光的葬礼,因为钱不够,而第三次作案——偷窃她家教主人的银行卡。主人发觉失窃后报了案。警察调取银行取款录像,及时破了案。她第二次被拘留。由于系取保候审期间作案,表明拒不悔改,必须从严惩处,尽管校方再次为其求情,怎奈法不容情。最终她被判处三年徒刑,即将到身的博士学位也被剥夺了。苦读22年,改善家庭经济地位的愿望也破灭了。
女博士只因一念之差,“死要面子活受罪”。俗话说穷家不可富葬,有多大的财力办多大的事,何必要为这虚假的“风光”而去犯法行窃呢?孰轻孰重难道判断不清吗?她为什么如此糊涂呢?除了情商缺陷,难道不应从她所受教育去追查原因吗?
从小学到中学,她所受的是应试教育,学校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名义上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际上是分数挂帅,训练他们考高分,进名校,与旧时代的科举教育没有本质的区别。最大的问题就是忽视养成教育。所谓养成教育,就是培养学生具备健全的品格、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性格缺陷或不良习惯,有针对性地“因材施教”,矫正被扭曲的心理,树立正确的做人之道。如果那样做了,女博士能够正确判断,就不会为保面子而去犯法了。
而当代的大学教育呢?培训的是红色接班人和科技人才,而不是培养优秀的公民。学生能够掌握科学知识和技能,却缺乏自由的精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女博士如果能够明辨是非,正确判断,就不会宁可去犯法偷窃也不愿意申请助学金。如果说,她的堕落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合理的教育体制造成的当不为过。但愿女博士在此后的三年服刑中能够很好地反思,确立正确的荣辱观,彻底改过,不荒废已学知识,出狱后岁数也不大,仍然可以有所作为的。我希望已获免疫力的她,能够拥有美好的明天。
从这个案例来看,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深刻检讨教育方针,改弦易辙,加强对学生的人文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挽救那些爱慕虚荣,正兼职不光彩“工作”的学生们,使他(她)们免蹈女博士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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