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似乎我很堕落(4)
对于假日我们只有在尚且拥有很多的时候才会觉得放假是非常无聊的,所以,那年即使我们已经在家里待了将近两个月了,等到临近报名的那几天时,也还是很不想去的。当我到达学校的时候已是下午四点多了,将东西放到寝室再赶到教室时,老师已经准备下班了,所以我也便没有报成名。那时教室里已经堆满了已经领好的书,怕有人拿便需要一个人在那看着,而那时教室里总共才四人而已,老师便让我负责,说他吃了饭再来给我报名,反正那是早晚的事,没有什么影响的。大家听他那么一说,也便把责任推给我了。大家都跑去吃饭了,只留我一个人待在教室里。而我也是晚上才报的名。我记得那次我是最后一个到校的,却是倒数第三个报的名,好像从那次之后,我每次都是倒数第三个报名,我也想不清楚是为什么。
那年早在暑假的时候我便说要换台学习机了,那时我主要是说那个学习机内存太小不方便。那是真的,我当年用的是步步高4988,内存仅为一兆多。而且那款机子的实用性也不高,所以准备换一款。
早在暑假快结束的时候便到网上去查资料看那款合适些,那时我看中的是名人公司的一款叫做名人CE的机子,那款机子真的是很不错的,装的是WindowsCE系统,也就是掌上笔记本的系统,功能极其强大,在学习机里面就相当于现在手机里面的智能机。而由于那货在我们那里没得买,那时也不会上淘宝,也便放弃了。但是对于那个电子词典的“研究”已经到了不可谓不深入的地步了,当时的我讲起来都是头头是道的,而我始终还是最喜欢那款名人的机子,所以提到做多的总是它。
之后我在国庆的时候买了快易典公司的一款叫做博彩V650的机子,那款机子在那年卖得很火的,经常断货。也正是因为我买了那款机子,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星期天都是在买的那里上网的。
刚开始我并不是每个星期都去,一个月大概去两次,到后来我是每个星期都去,而且一去就是几个小时。所以那里的人都认识我了。她们只说我读书努力,说得我都怪不好意思的。因为到后面时,我去那里并不是去下学习资料的,那时我主要下图片,下书,下音乐以及尝试着下电影。在下电影的尝试上我是花了很多时间的,而且在高二上期没有成功过,那是到高二下期才成功了的。
才买了不久那会儿我真的是很小心的,买回去便先把那个保护膜好好地保护了起来,直到现在那些膜都是还在那里的。并且不喜欢别人弄我的玩。新东西都是这样的,看的很重,等到腻了也便不那么地在乎了。到我高三快毕业的时候,那东西谁想用拿去就是的,只要我不听歌。
其实,快易典那个品牌真的不行,资源太少了,尽管价位比步步高要低不少,那个资源却也是远远不如步步高的。刚开始拿着时,我就学学那个新东方的英语。我很喜欢那个赵丽上的那个英语,很幽默,那种上课方式真的是太好了,尽管我听的只是她上课的录音而已,那种震撼力却还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还是那个样子,三人都是寄宿。我还是不喜欢遇到她们,尽管已经习惯了,那种感觉还是很不好的。而我们高二也搬到了第一教学楼去了,那时我们在五楼,很是不好,没有厕所,离食堂也远了不少。那时我们上厕所都要跑到三楼去的。其实,在那个时候我吃饭很是积极,经常是前面几个跑到食堂打饭的,只是,到后面不知道为什么,那里的饭菜让我有吃不下了的感觉,也便不再吃饭那么积极了。
那年我上半个学期还是抱着很浓的学习兴趣的,买那个学习机一者是为了学习,二者是为了给自己压力。两次考试都不见成效之后也便不再那么地在意了。那时我已经习惯了自己在28名左右,考的差的时候我记得自己曾经考过五十多名。所以从下半个学期开始,我便开始看大量的书,半个学期下来也看了50余本。而那时我看的大多是小说,我记得我看的第一本书便是《达芬奇密码》。那本书大概是50万字的样子,由于是第一次用那个看课外书,我便看得很是仔细,用了三天才将其看完。之后还看了些经典的书,像那个《福尔摩斯全集》、《楚留香全集》等,都是很经典的了。尽管那些书我都看得很粗,东西多少还是学到些的吧?
珍也让我为其下过三本书,都是言情之类的,我不喜欢看那个书的。其实,早在之前她便让畅给她下过了,由于她看的是网络小说,几乎每天都在更新的,所以,在之后我给她下了她还是没有看完结局的。那时,她让我给她下书的时候是求了我很久的,那时我们已经熟得很了,只是高三之前的我似乎很不近人情,尤其是对女生。每次她们想让我做什么的时候我总是问有什么好处,没什么好处别谈。也不知道那时的我是不是真的很想要好处,反正每次都是那么说的。
我经常写写东西珍她们都是知道的,所以在一次她想要我给她写文章的时候,我只把数学书给了她,那时我总喜欢在书上乱涂的。只是,那次我忘了在之前的一天早上我写了点东西在一张纸上,而那张纸就夹在那里面了。下晚自习她便跑过来,很羞涩的感觉,将书递给我,然后走了。我打开书本一看,里面她在那张纸上留了几段话,说我的文章怎么那么有文采,问我是不是刚刚看完书之后写的,并且她要求我把那篇文章送给她,说我反正以后还写得出更好的。现在想来,似乎她是第一个说我的文章有文采的人,至于筝是否说过,我已经没有任何印象了。而那回我写的也只是我现在写得很顺手的这种抒情性的文章而已,有点情书的意味,只是我想不通为什么她要求我将那份东西送给她,而且她还一直都很好地保存在她的日记本里面(那是我高三时才知道的事了)。而之后筝也对我说她看过我写的那篇文章了,写得很飘逸,并且她还开玩笑地说那是我写给珍的。那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确是写得很是煽情,但是,那绝对不是写给珍的,那时我写了不少的煽情文章,但是,那时我的我的文章里面可以说抒情是没有一个很明确的对象的,也就是说,其实,我只是在盲目抒情而已。
在那年珍还让我为她写了一篇作文,我以她和一个和她玩得很好的女孩为原型所写的一篇文章。那段时间,她们二人经常发生矛盾。另一个女孩叫莹,与珍是一个地方的,当然,与筝也是一个地方的。只是,筝在县城待的时间似乎比她们要多得多。那段时间珍经常对我表示她心情不好,反正我也不会安慰,只听着她说她们的那些事。那回我写的文章珍自己又稍微修改了一番,自己抄了一遍,然后交了。之后她对我说那篇文章不会当做范文念出来吧?那时,其实我很想当做范文念出来,但是我又知道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的文章我的语文老师几乎从未认可过,我在高中时代写的作文所得的最高分仅为47分而已。也就是说,我的作文在老师眼里是从未优秀过的。所以我只说那是不可能的。而结果却是让人吃惊的,那篇文章最终还是被当做范文念了,那回总共念了三篇,是晚自习念的。所以,下晚自习后,她马上便来找我了,高兴地对我说那篇文章念了,说写得很好。那时,我很是怀疑是不是老师平时很少真的认真地去看了我们所写的那些东西,要不怎么会换了一个人就会有不同个效果呢?对了,那是我平生的第一篇枪手之作。
那次月假归来珍突然把我叫出教室,说筝想和我说说话,我出了教室便看见筝就在走廊上,靠着护栏,面朝操场,我走近。她问我,你觉得最痛苦的事是什么。我随便说是没有钱。她思索了下也便同意了。我看得出她不高兴。问她之后才知道,原来那时她弟弟很是叛逆,拿了钱去买了一台手机,被父母发现后还离家出走,而她则因此而请了三天下午的假,下午以及晚上去找弟弟。说真的,尽管我自己就是90后,我还是觉得90后很不像话,早恋叛逆什么的,似乎什么坏东西都有。我很是能够理解她的感受,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帮不了她,只让她往好的方面想,别太担心了,一切都会过去的。
在那个学期后面的那段时间,珍几乎每天下午都会到我那边去,每次我吃饭回来的时候总能够看她她坐在我座位上,做自己的作业抑或漫无目的地翻我的书。其实,刚开始我真的很郁闷,为什么天天过来呢?我吃饭回来时,她会让开,然后坐到我旁边的同桌的座位上,等到我的同桌都来了,她才缓缓起身,然后离去,似乎还让人有一种不舍的感觉。那时我真的是不能理解她的做法,由于几乎每天下午都过来我便有点反感。到后面,她竟然不再过来了。
那是离考试还有个把月的时候的事了,那之后她从未过来过,而我本人似乎也未曾见过她。即便是之前我借了她的古文参考书,她需要用时也是让筝过来取的。那时我才发现原来我对她似乎已经产生了依恋了。那种感觉很不好,看不到居然会有那种感觉,还是第一次那么深刻地体会到。也许,正是因为这样,高三的时候我并没有反感她天天霸占我的座位吧。
而离过年还有二十多天的时候,恰遇百年难得一见的冰灾。当我坐在车上准备回家的时候,我居然想到她是否也坐到车子了。我也不知道,当时的那种感觉是否就是那所谓的挂念,反正,那种感觉是第一次出现的,感觉很深刻,似乎那感觉还挺不错的。
寒假回家后还是在想她是否也已经到家了。其实,那时我完全可以打个电话到她家去问问的,可我终究还是没有打。如果那时我打了电话,她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肯定会很高兴的吧?只是,我没有打。
寒假在家中我到参加了好几场婚礼,那时我想到最多的居然也是她,也许那已经成了一种下意识了吧。那年,那个哥哥又回来了,我还是到了他家。只是,那年的我已经在我表哥的家里又玩很久的电脑了,而且我们期间不见也已经经历了一年多了,那时,我已经不再是一年前的我了,所以,那时我看他似乎也不再那么地崇拜了,只觉得他的思想似乎过于偏激,其实,社会还是挺美好的嘛,为什么只看到那些不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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