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指尖

    从你的额前滑过

    为你绾起一缕长发

    这种感觉如此真切

    我知道

    我与你已不再遥远

    我的掌心写满了欢乐

    让那么多的来不及

    跌落在瞬间

    纵然

    我们都只是光阴的过客

    并不防碍

    我用最好的方式

    守护你的心田

    以温暖的姿态

    维系我的爱恋

  • 浅浅的低云,

    和我温湿的手掌

    都轻揉着

    你顺长的头发

    揉进这雨的气息,

    还有

    我滚烫的呼吸

    你的长发

    串连起长长的雨滴

    珍珠般

    缀饰在你的肩头

    然后

    滑落在地

    ......

  • 常看《百家讲坛》,很钦敬那些博学多才的学者,喜欢听他们侃侃而谈,钦佩他们的博古通今。比如易中天讲的《三国》,于丹讲的《论语》。听他们讲课,是一种精神上的真正享受,让心灵深处接受最彻底的洗礼,让人的品格得以最澄澈的荡涤。他们所讲的是人心中最深层次的东西,是能激发起人心灵共鸣的东西。

    记得有一天晚上

  • 人为什么要结婚?

    这个问题如果放在几万年以前来问,一定会很好回答。因为,那时的人们对于男欢女爱的理解,也只是为了生命的繁衍,为了自己这个种群的兴旺。这应该是最单一,最原始,最没有私心杂念的理由了。好比动物的求偶一样,找到一个自己倾心的对象,繁衍生息,就这么简单的行为方式与目的而已。

    当然,人

  • 当晚风吹起心上的微漪

    我知道

    我已习惯有你

    习惯在寂寞的夜里

    能听到你的声音

    习惯在冰冷的冬日

    能和你紧紧偎依

    习惯在柔媚的花季

    一起分享玫瑰花的绚丽

    每一分,每一秒

    习惯有你的日子里

    让我在疲惫的时候

    可以枕着你的名字入眠

    让我在委屈的时候

  • 第一次听到《传奇》,是在春晚听王菲唱到的,瞬间就被吸引。不仅是王菲唱的好,那一字一句从她的嘴里吐露出来,,象是一种质地极好的金属在相互轻微的碰撞而响起的轻脆之声,象是在地下埋藏了几千年之后战国的编钟,重见天日之后被人奏响那美妙的声音。又象是遥远的天边响起的天籁之音,亮丽脱俗,仿佛应了那句此曲只就天上

  • 偶遇一初中同学,已然20多年未曾谋面,但是他却热情不减当年,抓着我的手一个劲的寒暄:老李,你还好吧,老李,你还在经营生意呢,你家孩子都长这么大了...... 显然他把我当成了某位李姓的同学,因为他所掌握的信息没有一条是与我的生活对称的。而我也不动声色,和他客气的打着哈哈,虚与委蛇,应付着他的

  • 某天上午,和妻驾车行至一路口,见一壮男拉一小男孩儿在向路人讨钱。所有的路人都匆匆避行-----或许人们见到这样的现象太多了,知道这是一种骗术-----没有一个人肯停下来给他一分钱。在等红灯的几十秒钟,没有一个人给予他一丁点的施舍,转了一圈,所有的人不是说没有零钱,就是把头转向一边置之不理。当壮男走到

  • 夜来的几缕秋风

    透露出落叶的行踪

    花黄霜冷随梦而入

    陡然惊醒已是更深露重

    你满目秋月如镜

    可曾见

    我的泪似雨繁星

    你相邀缤纷落英

    却为何

    我唯见一地残红

    我的美......

    你可曾看见

    你的爱......

    我可敢触碰

  • 酒后的一个轻诺

    把我拉入无底的深渊

    像一块天外飞石

    击中了南极的冰面

    瞬间

    亿万年的冰川垮塌了

    潜伏在海底的巨浪

    翻涌而起

    摧毁我

    休眠在冰下的世界

    猝不及防的袭击

    令我手足无措

    我惶恐的四顾寻找

    捡拾遗落的碎片

    我应该继续隐藏我的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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